「邑令與盜均不失信」
某人當在山東某縣當縣令三年,才四十歲就告病還鄉;
賺的錢已夠下半輩子,每天種花養魚休閒;人皆以為他高尚,其實是不得已。
該縣以前多賊窟,歷任常因此丟官,
某人到任後認為若不掃蕩、官就當不穩,於是大肆追捕;
有五個頭目,眾人都知姓名但底下官吏都不敢問聞,
某人指名要抓這五人,衙役屢屢被處罰但就是抓不到。
某天,有人求見,竟然就是他們五個,立刻傳他們入內。
五個人相貌堂堂,自述即將遠行、要借用千兩當跑路費,某人答應;
又說「某晚三更時,會自行到房內拿走。」,
某人也答應,五人就離開。
某人想,到任還不久、何來千兩?但既然已經答應、不能違背,
就借錢來,並在房內設酒席,還要妻子迴避;當天晚上獨守、點蠟燭等候。
三更時,屋頂瓦片發出裂聲,五人都穿著黑衣而來,說「錢在哪?」
某人回「在桌上」,
五人說「你真是守信用。」
某人「要喝酒吃飯嗎?」
五人回「好。」
於是大肆吃喝,但中間一句對話都沒有。
吃完之後,每個人各拿兩百兩走,還說「珍重」「改天就會歸還」,
立即就不見人影,只聽見屋瓦又發出聲音。
此後縣境內就無盜賊,因為都跑去隔壁縣了。
三年後,某人賺得飽飽了,想到若不是當初有膽子怎麼會有今天?
除夕跟團聚時才跟家人說當初的事情。
某天早上起來,發現桌上放了銀子,一看竟然是之前給盜賊的;
旁邊插了支匕首、刀鋒銳利,還附了封信,打開內容是:
「我們並不缺錢,之前只是試試你的膽子而已,而你的對應值得佩服;
我們不進你轄區已經三年了,雖然你賺得不算多,
但某日你寄送回鄉買田地的那筆錢、某日存起來生利息的那筆錢,已是好幾倍,
故我們對你的照應已經很不薄了,如果你再戀棧於位,就是造成我們不便,
而我們的不便就是你的不便。
現將當初的銀子還你,如果三天之內你還不告病還鄉,就請看看這把刀!」
某人看完信,嚇出一身冷汗,不知該說什麼。 隔天立刻呈文告病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