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恆冤獄」
李有恆在田興恕下帶兵,累積功勳升到總兵。
同治末年在四川駐守,正好東鄉縣民眾因為縣令孫定揚加稅而圍城抗議,
當時文格代理四川總督,不知道四川人圍城只是類似罷工的行為而已,
大驚小怪、以為發生民變了,派李去平定,命令公文中有「督兵痛勦」字樣;
李看到命令後去晉見,認為不可那麼做。
文格說「叫你去就去,囉唆什麼!」,李到當地遵照命令大肆殺戮,使四川人大怒,
因而被御史彈劾、朝廷派欽差來調查,文格怕到,責怪李;
李說「我可是遵照大人的命令,別想把責任都推給我。」
文格因為李手上有公文在,非常擔心這個把柄,就找華陽縣知縣田秀栗想辦法。
田利用平常跟李有往來這點,先偽造封公文藏在袖子裏,又要另一朋友晚一點去拜訪,
田見到李後先慰問一番,再問要怎麼免責,李說「我有公文在,想辦我就一起死。」
田說「文官都很奸詐,搞不好裏面有卸責語句,借我看看、幫你檢查一下。」
李沒有懷疑,拿出來給他看。
正在查看公文時,突然又有訪客來、李出去接客,田趕緊用藏著的假公文調包,
李接客回來後,田說「我看這公文沒什麼問題,你應該不會有事。」,說完匆忙離開。
李再看一下公文,裏面「督兵」兩字變成「相機」了,知道被出賣了,非常悔恨;
因此,後來見欽差時無法辯解。
文格拿回公文,跟田叩頭三次道謝。
之後案子定讞,李被判斬首,只死他一個人。
評:官場黑暗,死道友不死貧道;為了迎合上級、朋友隨時可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