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解軍》
押解人犯充軍的任務,一般都是由鄉里長擔任,
先幫對方娶妻、準備行李裝備,像對父親一樣接待、但跟對大敵一樣提防,
就是怕對方途中脫逃而連累自己,
當接到押解任務時,全家恐懼哀號,因常有因抵罪而家破的。
近年則不一樣了,記得小時候住在先父官邸,
有個吳江老人叫丁大伯,喜歡喝茶喝酒,很久前就會到我們這來造訪,
某天突然來,還說是押解犯人充軍途中,
對方原本是捕快,但因亂指稱平民是盜匪,被發配遼東的三萬衛充軍,人也在門外,
先父告訴丁:不要再亂跑了,不然犯人趁機逃跑了怎麼辦?
丁不聽,還叫犯人進門,該人磕頭、自稱姓王,因丁有恩於己、所以不會脫逃。
兩人離開一個月後,王突然跑來求見,先父大驚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事情已經解決了,丁稍後也會過來, 先父想問清楚詳細,王笑而不答;
又一個月後,丁也回來了,還拿到人犯已帶到指定處的報到證明,
原來王到流放處報到後,就趁機脫逃,並抄捷徑回來、不經山海關,所以比丁早到,
之後兩人就一起作伴回鄉去。
最近聽說也有中途脫逃的,結果押解者就自己裝成是犯人,
僱用一兩個男女,一個裝成犯人之妻、一個裝成押解者,
到流放地完成手續、拿到報到證明後就溜回家,
而該處的管理人,認為若回報犯人脫逃會使自己遭殃,因此不敢聲張,
而且還可吞掉分配給該人的口糧金,
結果該被流放的人,可以繼續在家鄉悠遊自在,沒人能奈他如何。
本來押解者遇到脫逃,都要報告當地衙門派人追捕,
但就算派兵追討,通常一百件裏不到一兩件能找到,
因此犯法者比比皆是,根本沒有遏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