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監·丐閹》
我要進京,過黃河後,發現在河間、任邱以北一帶,破敗房屋牆壁裏躲了幾十個閹人,
只要有車馬經過,比較虛弱的就群聚出來討錢、比較有力的則勒住人家的馬強要錢;
甚至若是發現在曠野中只有兩三人騎馬獨行時,
就群聚過來把旅客拉下馬,勒人脖子、搗人 LP,然後把身上財物全拿光才散開,
等被打劫的醒來後,仍昏昏沉沉不知道發現什麼事情,
到了京城外緣才發現身上東西都沒了。
地方官竟習以為常,一點都沒辦法,因此非常危害商旅。
太祖高皇帝所訂律例中,有嚴格禁止擅自閹割,下手的人最重可以判處凌遲極刑,
但近畿一帶習慣,卻是以此來博取富貴,
為人父母者,竟忍心讓兒子受腐刑,甚至還有兄弟全都閹了結果都沒入選的,
於是只能淪落當乞丐、打劫,也是剛好而已。
宋朝時的規定:願意自宮的,要先到兵部報名,再在良辰吉日閹割,
兵部記下日期後上奏、堪驗無誤,等傷口痊癒後再把人送到宮內,
之後宦官正式得到官職,就改以閹割日為生辰,一切算命八字,都換用此日;
如今則沒聽說朝廷大太監們依此作法。
報名申請後才能閹割,是明文規定,但法律不彰至今,都沒人在遵守了,
朝廷每年也儘量選用兩三千人,但也只是其中一小部份人而已,
天子腳下聚集了幾萬個這種殘形人士,一定會造成未來隱憂,不只是為患行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