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同性戀者的性別鑑定? 回應《婚姻平權

作者: huanglove (SAM)   2016-12-15 18:39:04
同性戀者的性別鑑定? 回應《婚姻平權爭議的理性對話》一文
https://goo.gl/UeuH73
黃毅峰/大學老師
前兩天,《蘋果日報》論壇有一篇《婚姻平權爭議的理性對話》文章,希望正方雙方產生
理性對話,找出可接受的方式。立意良善正確,值得肯定。只是內文有所誤解,而且部分
主張過於駭人,可能治絲益棼。
該文主要談三點,一是婚姻的實質內涵,二是同志者的身分鑑別,三是同性婚姻的局限與
可能。
首先,婚姻到底是甚麼?該文用了一些大法官的釋字文,闡述婚姻的定義,例如「婚姻是
男女雙方所締結。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結合、繁衍、教育、經濟、文化等多重功能。

這些描述文,應該旨在形容婚姻的社會期待與可能功能。但如果用它來當成「婚姻」成立
的實質內涵與要件,就解釋過度了。
若根據上述解釋,婚姻必須提供繁衍、教育、經濟、文化等諸多功能,那麼許多弱勢家庭
或不孕家庭,其「婚姻」大概都無法成立,可以直接被否決掉了。其實,即使按照現行《
民法》,男女結合也完全沒有上述的預設條件,否則我們可能成為「審查婚姻」與「優生
學還魂」的新納粹國家了。
其次,文中說,同性戀有「先天」與「後天」兩種。先天同志穩定性足夠,可以透過性別
認同的鑑定,不用修法而給與等同婚姻的關係。後天同志則穩定性不夠,可以「治療」或
採用「特殊專法」。
類似言論,出現在許多人的主張裡面。版本很多,但多出於臆測與資料的片面擷取,不符
科學,而且恐怖。
在基因學上,人的生理性別,是透過「基因染色體」來區分的,生物也據此發展不同的性
徵。我們可以鑑別生物學上的性別,但無法「鑑別」同性戀或心理上的性別純度。因為這
是一件科學與道德都不可能的事,甚至可能掉入等同納粹「種族純化」的危險。
上次的反同遊行中,有人要「脫去支持同婚者的褲子,鑑別這個人是男是女」,已經明顯
逾越法律與人權底線。難道,為了婚姻,我們也要如此,強制對人進行身體或心理上之雄
性或雌性的鑑別嗎?
如果婚姻要鑑別生理或認同性別才能獲得,那麼「異性戀」也要脫褲子比照辦理嗎?大家
是否都必須取得醫生的「性別鑑定書」,才能具備婚姻的先決要件?
其實,婚姻平權與平等權的精神,是排除性別、性取向等身分而產生的差別與歧視待遇。
如果還要同志者證明自己是舊有婚姻體系裡面的男方或女方,那等同於國家對同志者與多
元性別者進行的二次歧視與強暴。
至於「同性治療」,無須多言。因為它根本不是科學,而是一種偽科學的人權人性戕害,
早被正統科學界所駁斥與唾棄了。
另外,有主張因為「同性結合不穩定」而不該擁有婚姻。其實,異性戀也同樣不穩定。川
普有三段婚姻、反同盟大將曾外遇離婚。台灣異性戀的離婚率,不滿五年者高達33%。這
些「不穩定」的人,是否都該排除於婚姻之外?
抑或,我們的婚姻加上:「任何有過外遇、婚約中斷等不良紀錄之不穩定的人,都不能結
婚。其他人則必須獲得專業醫生的「穩定鑑定報告書」才准結婚」?或者,乾脆全部禁止
離婚,如此所有人都「穩定」了?
願意以理性態度,嘗試找出雙方共同點的人,都值得肯定。只是,「理性」應該基於事實
、科學與邏輯對等,避免掉入價值、主觀、迷信、邏輯謬誤等非理性因素。如此才有對話
可能,否則將淪為佈道大會或雞同鴨講了。
不管你贊成或反對,理性科學與尊重,才是令人信服而有效的對話與溝通之道。
作者: Dragonites (嚕嚕米)   2016-12-15 19:13:00
推!
作者: inthey77325 (鱷魚葛格)   2016-12-15 19:26:00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12-15 19:53:00
推,看到那篇文章白眼都翻好幾圈了
作者: etute (戀習曲)   2016-12-15 20:35:00
作者: elvanpenz (言本本)   2016-12-15 22:29:00
作者: casman (卡)   2016-12-15 23:18:00
大推
作者: hedgehong (hedgehog)   2016-12-17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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