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政治有光譜,認同/不認同同志也是。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6-12-16 03:17:15
我覺得這篇有用不那麼同志觀點的角度切入,
如同金賽量表的同/異性戀有不同的程度
http://www.wikiwand.com/zh-mo/%E9%87%91%E8%B3%BD%E9%87%8F%E8%A1%A8
雖然用的詞頗尖銳
(我看了當下有點不酥胡,也不是那麼同意文章後面的乖寶寶言論),
但也是值得一看(個人想法),
總要知己知彼才有可能成功呀。
以下是轉錄文章
作者:麥克司馬 (我查不到資料QAQ)
政治有光譜,認同/不認同同志也是。
凝聚共識是假的,因為這事很難有真正的共識,
至少現在是這樣。
我說的認同,表示Acknowledge同志在社會上的真實存在,
是可以跟同志自在相處的人。
當然,也包含心中仍有芥蒂,
但努力學習接納而不歧視同志,或盡量不歧視同志的人。
而不認同, 主要從道德、法律、宗教等面向,
認為同志應該是一件秘而不宣的事,或是
泛指感覺同志「怪怪的」、「有點可怕」的一類人。
這裡主要從異性戀對於同志的看法出發,
特別用「認同」、「不認同」取代媒體愛用的
「挺同志/反同志」二分法。
因為,就算不認同,不見得就反對,
認同者,也不必然出手相挺。
吃雞排都有大辣小辣了,別再標題殺人了。
換句或說,無論反同或認同,都有程度、
喜好大小的差異,也就是非常不認同/
有點不認同/不認同/沒意見/認同/
有點認同/非常認同的差異,那怕是一份問卷,
交給兩個認同的答,結果肯定不相同。
打個比方,如果你的政黨屬性是泛藍,
不一定看得慣愛國同心會等類似團體全部的主張,
你會覺得在有些車上,
把國旗跟五星旗一起插著遊街實在荒謬;
聽著活動中擴音喇叭聲嘶力竭地撥放著
「梅花梅花滿天下」時,感到時空錯置。
但偏偏號召深藍支持者與大腸花學運對著幹的、
在宣傳車上高唱腫花皿鍋的,往往都是他們。
因為你中間的、淺藍色的
沒有人家那個能量與信仰去租車,去綁布條在頭上,
去做那些沒頭沒臉的事。
所以,護家盟等等團體,
不代表所有不認同與對同志婚姻這件事存疑的人,
當然,也不是只有信泛基督教的人才能有聲音不認同。
因為社會上很大一部分人站在不認同的立場,
只是找不到有底氣的論述反駁,
去論證一個應該是天經地義的價值,
因為他們壓根不需要勞神舉辦「一夫一妻大遊行」,
就像你不會辦「我要吃飯睡覺大遊行」一樣;
當然更多是懶得管,覺得事不關己,
非哲學系畢業的大眾,話到嘴邊又自知政治不正確,
就進入沉默螺旋,沉得比鐵達尼還深。
眼看一拖拉庫的名人藝人站出來認同,比幫希拉蕊站台的還多,
加上網路一面倒,
這時候不認同們就更找不出什麼好詞兒來壓制「對方辯友」了。
有人說,公投算了!一方面檢視不認同是否真的那麼少人,
也讓大家在公投前好好討論一下,立意不賴,但是就算有了結果,
輸的那方會服氣嗎?但是,現在談公投又是個假道學議題,
因為根本過不了門檻,所以只能修法後再觀察,
2018公投綁大選眼看又要來了,可不可以少砍點樹?
認同也好,不認同也好,沒有人可以跟摩天輪結婚,
說到底,這都是人類自個兒的事。
我問自己,如果兒女是同志,會不會難過?
嗯,我會,因為把他放在這個充滿成見的社會好殘忍;
我有沒有同志朋友,有,太多了,而且多半感情都不錯。
說真的,專法也好,修民法也罷,寄望於過半的執政黨國會很傻,
因為那些政治人物絕大多數,只是看著你同志手上也有選票,
投其所好罷了,國民黨也是,所以跟他們認真你就輸了。
同志婚姻的合法化之前,應該要有更多的討論,
比年金改革有更多的討論。討論不是拖延時間,
而是試圖讓不認同的人心中「怪怪的」感覺降低一些。
因為,面對婚姻平權法案即將送出委員會之際,
社會上許許多多的人根本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去面對「性別」的解構
與再定義,想表態又不想得罪人,只能在家生悶氣,與電視機對罵。
這股力量,對同志一點好處也沒有,
這真的是洗地板的網紅們樂見的嗎?
同志鄉民們也別仗著網路聲量大就見獵心喜,
我知道你一定會吵贏,但是你吵贏了又怎樣?
對立的加深對處於相對弱勢的同志而言只有失分。
因為你眼中再自然不過的日常,對於其他人而言,
卻是改變整個價值觀的大事啊!
行遠至穩,有些改變真的急不得;況且,
現在社會已經一年比一年更接納同志了。
我總認為,社會的接受度的實質增加才是真,
否則就算給你修了民法,給你修了憲法好不好?
倒頭來還是一樣被歧視,而且是站在大太陽底下被歧視,熱得要死。
最後我想談,社會上對同志的不認同,很大一部分來自媒體。
以同志遊行為例,從媒體的守門中,
我們會看到很多刻意裸露的人在報導中呈現,
很容易讓人加深同志與性的連結。
不認同的大眾對同志已經很擔心,
甚至有些排斥了,還老是面對這些鏡頭,
可以說成也媒體、敗也媒體。
大家一談到同志就想到性交如何如何、0號1號等等的話題,
然後,很多讓同志難堪的話就出現了,歧視又更深。說到底,
談同志是議題,而不是同志「問題」,可不可以,
不要只在性這件事上打轉(認同者亦然)?
用「同志」在谷歌搜圖,男男親嘴或摟摟抱抱的一堆,
用「gay」去搜尋就更精采了。
你如果是同志,要不要思考一下在對外的形象傳達上是不是得體?
給人「怪怪的」印象到底從何而來?
爭取權益時的路線需不需要修正一些呢?我並不是要大家穿西裝遊街,
只是氛圍是這樣,台灣的公民社會還沒有先進到那個程度,
有些過於激進的同志朋友們請別刻意激化對立,
那只會壞了大部分想安穩過日子同志的期盼。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18572&type=Blog
作者: lewisliu1129 (Lewis)   2016-12-16 04:08:00
只有恐同和反同的差別,這篇就是包裝很好的反同!有什麼好po的@@
作者: btoky   2016-12-16 04:36:00
前面說認同/不認同都有程度上的差別 不該用二分法去定義 後面又說社會上很大一部分人站在不認同的立場 都給他說就好了…
作者: huanglove (SAM)   2016-12-16 05:22:00
8.7分..平權需要什麼心理準備?同志結婚礙到誰?不過就類似九把刀用痞痞俏皮的口吻來反同.害我浪費時間
作者: dppanpan (panpan)   2016-12-16 05:53:00
吵…?明明就是論理跟跳針 正方不斷針對反方提出來的各種問題回覆和闢謠 反方常常一個論點無法走下去就另開戰場跳針…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6 07:01:00
摟摟抱抱又怎樣
作者: wepahoo (威啪乎)   2016-12-16 07:04:00
如果不能去嘗試理解反對者的想法。在同理心上也跟護家盟沒有兩樣。這篇一點也不反同,他比較偏向分析和無意見
作者: Danieleye (pizzicato six)   2016-12-16 07:43:00
結論:你們乖一點 說不定過個5年還可以給你們個糖吃
作者: huanglove (SAM)   2016-12-16 07:47:00
我總認為.社會的接受度的實質增加才是真.那修民法是假?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12-16 07:53:00
這篇前半段和後半段像不同人寫的...前面試圖營造讓你覺得這人論述還不錯的氣氛,不知不覺就推銷他後半部的觀點給你
作者: jeffangels (飄飄呀!)   2016-12-16 08:19:00
所謂的共同意識提,本來就是指有相同意識卻又保有個體主張的存在,人又不是電腦又不可能完全同步話。共同意識體((更正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2-16 09:45:00
照他的講法大多人在同性婚姻提過之後其實也不會有什麼反應才對xd通過不是說很多人在這議題是懶得管事不關己? 為什麼又預設這些懶得管事不關己的人在通過之後都會變?全篇的核心概念就是:社會先有了共識之後再通過才好。經過包裝的社會共識說,當然是很有道理的。
作者: newdoing (新作風)   2016-12-16 09:56:00
空泛論調包裝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6-12-16 12:32:00
鬼扯。這是把兩個問題混在一起講。把法律問題跟個人問題混在一起。男女平等有社會共識嘛?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2-16 12:38:00
總統直選都不見得有社會共識了
作者: ps2000918 (neo)   2016-12-16 12:55:00
你管過異性戀裸露嗎,沒有的話你就閉嘴吧
作者: pokota   2016-12-16 13:43:00
聽說支持反對比率逐年變動 此文跟得上時代嗎XD
作者: Sponge77 (海綿親親)   2016-12-16 16:48:00
蒸的很無言 怎麼這麼鄉愿
作者: Javi (賈維)   2016-12-16 19:57:00
就算穿正裝上街每個人當乖寶寶,社會還是不會接納我們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2-16 23:14:00
我想25萬人當天爭婚姻權是穿好衣服的吧!而且他也沒意識到同志遊行裡包含太多族群像大鍋炒般的訴求!也不見得是大部份的gay所認同。但為了呈現多元,確實也要不同人發聲權力同志遊行跟爭結婚權遊行是不同訴求,不可當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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