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四叉貓拍攝反同團體爆衝突 警斥「你們

作者: pengpengya (碰碰鴨)   2017-03-23 07:48:25
我自己的立場是不喜歡偷拍這種行為
被拍真的會很不開心
尤其是被惡意拍攝
高中的時候也有很多同學喜歡拍我的糗照
心裏當下是不舒服
當然久了知道開玩笑也就算了
那是因為已經是熟人了
並不是說不違法的事情就能肆無忌憚的做
在公共場所拉屎被路人笑
再說自己被歧視很可憐
之前聽說建中學生上課時間打牌下象棋
被罵真的是活該
這真的不值得同情
我在歐洲火車上看到帥哥
也是問他能不能跟他合照讓我收藏
而不是直接拍下來
這是對人的尊重
作者: amilkamilk   2017-03-23 08:45:00
恐同從沒尊重過我們,對恐同不需要任何尊重,尊重是對人的,恐同根本沒資格當人
作者: spchou (哥小精)   2017-03-23 08:50:00
噓樓上不能完全否定你,但現在最不需要的就是這種心態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7-03-23 09:31:00
雖然不違法但真的白目,影片中對方一開始也只是要求刪除照片就算恐同也需要尊重,難道要把自己變得跟對方一樣
作者: way1214 (水波紋的激情)   2017-03-23 09:34:00
所以拿槍對幹就對了?什麼理論...非常認同原PO的想法噓錯 推回...
作者: loveaf (博班ing)   2017-03-23 10:02:00
很多人在路上看到鏡頭都會閃掉吧~~被拍就是不舒服啊~~而且不懂得尊重別人~~要怎麼得到別人的尊重~~或許在某些時候某些人很無理~~但我們也沒必要搞到別人也覺得我們無理吧
作者: royswifty (roy )   2017-03-23 10:24:00
推 我們不需跟她們一樣無理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7-03-23 10:39:00
肖像與相關隱私都必須要尊重,Google街景車為此將所有路人面孔跟車牌打碼。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7-03-23 10:39:00
所以為啥對方說啥4X就要照作?有違法嫌疑就上法庭辯啊
作者: stanley9876 (stanley)   2017-03-23 10:40:00
將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3-23 10:42:00
不需要跟對方一樣無理好嗎,被狗咬就要趴在地上咬狗?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3-23 10:46:00
Google的問題不能拿來跟四叉比吧;人家是營利事業。另外四叉的自拍也不是以那群人為主體拍特寫。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3-23 10:46:00
補推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7-03-23 11:02:00
某樓就是愛滋甲才會那麼害怕笑死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7-03-23 11:19:00
Chih大 四叉的意圖很明顯
作者: whenlove62 (Panda)   2017-03-23 11:19:00
跟原Po一樣想法,不能因為大家都在同艘船上,甚至是最有影響力的,就要去同意他所有行為,大家說警察哪裡言語不當之前,有先思考說4X補獲滿天星自拍行為是正確的嗎?紅人的所作所為本來就會被放大檢視了。噓一樓
作者: innuendo3324   2017-03-23 11:22:00
我也覺得有點太白目了,而且很明顯是刻意拍他們...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3-23 11:56:00
純噓一樓,照你的邏輯你不尊重別人,別人怎麼尊重你
作者: simonfz   2017-03-23 12:07:00
推這篇…
作者: ketchup (番茄醬)   2017-03-23 12:17:00
口香糖貓一堆人挺啊?可憐難怪不能結婚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3-23 23:47:00
真的不要無意中變成穿著彩虹外衣的護家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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