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政院傾向訂專法 也修民法

作者: bzen9848 (igst2979)   2017-05-25 1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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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政院傾向訂專法 也修民法
時間: Thu May 25 08:03:37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傾向訂專法 也修民法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5-25
〔記者李欣芳、楊國文、謝君臨、林曉雲/綜合報導〕大法官會議宣告民法限制同婚違憲
,有關機關應於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行政院昨表明會儘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
送立法院審議,政院雖屬意另訂同志專法,但未來會同步修正民法明定同性婚姻另以法律
訂之,以對挺同與反同支持者都有交代。
官員:直接修民法太複雜
政院相關官員透露,處理同志婚姻平權,直接修民法太過複雜、工程過於浩大,因為民法
是一部很龐大的法典,就算只是修幾條條文,就要花好幾年甚至十多年的時間,因此訂立
專法較為適宜。
但不少民進黨立委則主張應修民法,因為訂立專法就有歧視同志之嫌。但行政部門認為修
民法衝擊過大,且工程浩大,訂立專法較為合適,這並非歧視同志。雙方意見仍待整合。
支持另立專法的法界人士說,立專法也能讓同性伴侶取得等同結婚的法律地位,擁有繼承
、婚姻、財產權等異性婚都有的權利,還可一併解決同性婚擁有小孩的問題;若修民法,
則要修改「人工生殖法」、「祭祀公業條例」,以及刑法通姦罪等法律,恐曠日廢時。
主張修民法人士則說,直接修法才是「一步到位」,最節省司法資源,例如民法中的「夫
妻」條文,改成「配偶」就好,至於「夫妻財產制」亦可改成「配偶財產制」,沒有想像
中來得複雜,估計半年內即可完成,且避開了「立專法仍屬歧視」的爭議。
但不管修法或立專法,法界人士多認為同性婚姻已獲保障,台灣都會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
姻合法化的國家。
政院:將提合理可行法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
相關部會,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將會責成法務部以對社會最小衝擊
、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一位不具名法官說,為少數同性婚姻翻修民法,顛覆運行多年的家庭倫理與婚姻制度,對
社會衝擊很大,政府應先讓同性婚姻合法,再漸進修法,較符合保障婚姻平權精神。
http://i.imgur.com/lKPn77Z.jpg
大法官做出同性婚姻釋憲文後,數百名挺同民眾聚集立院外,一同點亮手機燈光,表達點
亮台灣之意。(記者王藝菘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iYQK0s
5.備註:
坐等院版同婚法案。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7-05-25 10:18:00
那個法官有膽講幹話沒膽具名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7-05-25 10:20:00
專法先拿上桌再來討論吧 我就看你怎麼合憲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5-25 10:21:00
配套的領養等等的確要研議,但最終還是要通過嚴格審查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5-25 10:22:00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5-25 10:28:00
這些立法技術的問題從來沒有清楚的說明。到底是複雜在哪裡咧...
作者: hipeople (Chicken)   2017-05-25 11:08:00
不複雜選你們幹嘛,我自己修就好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5-25 11:11:00
兩公約修一百多部法律,行政院有嫌過麻煩?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17-05-25 11:13:00
修民法困難個屁
作者: HankTien (田馥恩)   2017-05-25 11:19:00
一例一休迅速通過了,我都沒看到困難了…改字你跟我說很困難?
作者: timerptt (timer)   2017-05-25 11:34:00
為什麼要把同婚和人工生殖法綁在一起修啊@@?還有祭祀公業條例...有學法的可以幫忙解釋一下嗎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1:36:00
焦點複雜化,因為只是要改婚姻成力要件修民法完全無障礙,修專法一堆障礙心理不平衡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5-25 12:07:00
立院日常打架演戲,會期快結束才加班害人過勞昏倒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7-05-25 14:54:00
笑死,真正工程浩大要花幾年的的前瞻計畫一下就出來了很簡單的法條修改反而要花好幾十年?白癡,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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