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回顧一下柯市府大概為同志做了哪些
1.聲請同婚釋憲案 並且派副教授「支持」發言辯護
臺北市政府聲請人法務袁局長
https://i.imgur.com/C59H5O5.png
臺北市政府指定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
https://i.imgur.com/n9tLEbA.png
有些人說柯市府就只有聲請這樣誰都會
但不是的,北市府指定的代理人是有出來支持辯護的
同場加映蔡政府當時的代表法務部長邱太三
https://i.imgur.com/iSbLrzY.png
還記得妣妣考考嗎 他可是全場反對的
資料來源:https://youtu.be/lcJbz1ibLSU
2.將同性伴侶視為家庭可入住公宅
在台北市公宅招租說明中可看見下列文字
https://i.imgur.com/A7AIZXC.png
在尚未有法源依據(因為還沒修民法)的情況下
北市府直接將同性伴侶視為配偶了
資料來源:台北市公共住宅招租網
3.北市府員工同性伴侶,視為配偶可請婚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
在民法尚未修正前,北市府仍在無法源依據下,將同性伴侶視為配偶
並享有部分目前公務員異性戀配偶的相關權益
資料來源:https://bit.ly/2yT5vKc
4.同性伴侶註記,可簽手術同意書
這個目前諸多縣市都已經有了
就不再贅述了
資料來源:https://bit.ly/2DyaH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