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釋憲和專法的效力關系。

作者: kohinoor (光山)   2018-11-27 15:26:53
謝謝你的回應,我有朋友主張釋憲效果最大。
我認為他講得很有道理,但我不具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判斷。
沒辦法決定對錯滿困擾的。
※ 引述《acer4545 (acer4545)》之銘言:
: 如果在死線後才專法,專法是否會覆蓋之前用民法釋憲結的?
: 就是改適用專法
為甚麼?
: : 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
: : 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 : 這段話是甚麼意思,是說如果在死線後才專法我能選擇引用釋憲結婚嗎?
: 明年524之後還沒有專法才能適用民法,專法通過之後就是只用專法,沒得選:
釋憲說的是【明年524之後還沒有專法適用民法】,你所謂的通過後只能用專法是如何理解出來的?
為甚麼會只能適用專法?
如果是因為特別法>普通法,那不是應該要 釋憲>特別法>普通法嗎?
作者: ee4e (ee4e)   2018-11-27 15:45:00
現在回頭看看幾個月前我所po的文章,再來看看現在的處境,真的是哭笑不得,可以搜尋我的名字來看
作者: tephan   2018-11-27 15:58:00
憲法效力最大是沒錯,唯一的前提是「大家」都能服膺於釋憲結果
作者: kohinoor (光山)   2018-11-27 16:14:00
ee4e 這邊不動作 反同團體還是會提這三個公投 專法公投大概還是會過 和現在狀況只差在我們的支持度不會顯示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17:00
為什麼會有那個大家服膺的前提?不服膺就可不遵守嗎?有人不服膺憲法,憲法就自動失效?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19:00
t大指的是不服膺於釋憲結果還能用釋憲推翻釋憲吧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22:00
就算未來新釋憲會推翻舊法,現行憲法仍效力最大。而且法律的效力從來就沒有全體服膺才有效這種前提。任何法律不管你怎麼修,一定會有人不滿意。所有人都滿意、都服膺的法律並不存在。
作者: tephan   2018-11-27 16:29:00
我是指誰知道會不會有人再提釋憲推翻(我是不知道能不能這樣做就是了,法學知識不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33:00
釋憲可以推翻釋憲沒錯。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34:00
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不能推翻的。國家都能被推翻、被毀滅、被取代了,何況一部憲法?倒是「前提」這個詞不是那樣用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37:00
T大用的前提兩字沒用錯啊,憲法也是社會契約論下的產物,釋憲是大法官對特定議題以憲法特定條文與保障做出的釋義,若有人(或群體)不同意某條憲法或某個釋憲,同時又付儲行動的話,就有可能出現修憲或是以釋憲推翻釋憲的結果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8-11-27 16:38:00
大法官解釋並不是狹義的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它的位階固然在法律之上,但釋字748並非宣告民法婚姻章違憲,而是沒有給予同性婚姻相同的保障,所以才會說要如何保障同婚屬於立法形成自由。解釋也說了逾期沒有立法或修法才適用民法,這只是一種過度時期的保障,因為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立法權屬於立法院。如果專法通過而且沒有符合748的保障,那自然沒有適用民法的餘地,至於專法有沒有給予相同程度的保障要之後才會知道。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39:00
,所以「憲法效力最大」的主張能成立的前提,的確是大家都認同憲法或釋憲條文啊,不認同的話即便憲法效力最大,對這些人或群體來說他們也是無視而以行動去推翻本應具有最大效力的憲法或釋憲。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8-11-27 16:40:00
「沒有違反748的意旨」打錯改一下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41:00
不服、申請再釋憲、推翻……屬未來式,未必會發生。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41:00
當然未必會發生,但不是未來式,極端反同方不是已經在準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42:00
你不能以尚未發生的事情當法律有效無效的前提。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42:00
備了嗎?= = 他們完全不認同748啊。對他們來說,他們就是認為748對他們來說無效所以準備去推翻他,即便「實質上」現行有效,對他們也沒有約束力啊他們又不是立法委員。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44:00
現行法對所有人都有約束力喔,即使你不喜歡。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44:00
748對反同方有什麼約束力?= =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45:00
748也只是要求行政與立法機關保障目前未獲保障的同志群體,對反同方有什麼罰責嗎?沒有。748有要求反同方做什麼具體保障同志群體的強制事項嗎?沒有。哪來的約束力?反同方現在就是繼續組織、繼續行動、繼續擴張,同時繼續影響藍綠兩方順利通過「他們反同方想要的專法」。哪來的約束力?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48:00
他們通過的專法只要違反釋字748,就是違憲,就是無效。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49:00
他們又不是傻子,他們當然會想盡辦法在不違反748的情況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49:00
那你不就自己證明了憲法有約束力了?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51:00
如果憲法無約束力,萌萌何必再提釋憲?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52:00
748最多對他們來說就是個需要想辦法鑽漏洞、繞過去或燒掉的障礙物罷了。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6:52:00
無約束力何必鑽漏洞、繞過去?
作者: ee4e (ee4e)   2018-11-27 16:56:00
對大法官解釋一路以來的脈絡,如果你有了解過的話,這種形式保障,實質ooxx的法律,過得了748的門檻,你就太小看大法官了,法律人對於處理這種小手段的經驗比我們多太多了。敢立這種法出來,就是再被宣告違憲,然後因為過了5月,直接適用民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6:58:00
大法官也會換人,別忘了2019、2020很快就到了…大法官也是用特定立場的。我甚至覺得藍綠兩方結合反同方民氣肯定會覺得推出虛有其名的專法後即便違憲,挺同方也需要提釋憲、大法官接受釋憲案、正式釋憲,走過這個流程再拖也不是不可能,而大法官換人後(例如kmt換成反同人馬),直接咬死虛有其表的專法不認定違憲,甚至出新釋字推翻748都是有可能的。有一部虛有其表的專法,在大法官沒有認定其違憲前,同志都只能用虛有其表的專法但不能適用民法。反同方能「嘗試」、「能拖」、「能磨」、「能綁架選票」的方式太多了,而挺同方有什麼因應策略嗎?沒有。挺同方就只有死守著748,現在沒看到什麼反制手段啊。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7:01:00
何必那麼麻煩?按照你的說法,專法對我們也是沒約束力。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02:00
沒啊,不結婚的話當然沒約束力。但如果要結婚呢?不用虛有其表的專法怎麼結?政府又不給你用民法。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7 17:03:00
萌萌申請再釋憲的釋字,對我們也會是沒約束力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03:00
是啊。不過那時候就會有虛有其表的專法,甚至是沒有專法,釋字本身對你們沒有約束力,但要結婚的話,就只有一部被扭曲的專法(或專法被廢)。死守748的問題就在這裡啊 = = 反同方動作頻頻,挺同方卻覺得反同方想推翻748、建一部形式專法、換大法官等等是天方夜譚,但反同方正準備一步一步完成這個天方夜譚呢。
作者: rain90104 (小黃瓜)   2018-11-27 17:12:00
樓上不用製造恐慌了,問題是你也做不了什麼。具體來說有什麼辦法說來聽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31:00
我又不是反同方,具體有什麼辦法,等他們一步一步行動不就知道了?問題是同運團體目前似乎沒有打算做什麼因應啊一昧認定反同方肯定沒有辦法動搖748,是不是有點太輕敵了?圍棋上說「敵之急所、我之急所」,反同方正在往急所下棋,挺同方卻只打算死守著748嗎?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38:00
哈2020,別想了,一旦通過,再取消的可能性幾乎是0。請問中正紀念堂改回來了嗎?哈哈國民黨沒有必要再一次翻攪已經通過的專法或是民法,對已經登記的同性戀根本無法交代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39:00
中正紀念堂的管理處現在還是叫「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喔。那就是看民氣到什麼程度啊,現在dpp已經無力在這個議題上施力了,2020誰知道同志議題會被當成什麼程度的籌碼?中正紀念堂在2009年7月17日由文建會公告改回來(馬英九任內),同年7月20,中正紀念堂匾額重新掛回。只有被「自由廣場」改掉的「大中至正」沒有改回來。KMT上台真的不會再改回來?當初自由廣場的轉型正義炒成這樣,KMT還是動了啊。政治就是各種利益團體的拉扯、競爭與合作,到時候會發生什麼狀況,誰知道?挺同方難道不用未雨綢繆?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45:00
現在挺同最好的就是安靜讓話題過去。沈默也是一種策略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46:00
沉默等於讓反同方完全掌握話語權,這不正是他們最想要的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47:00
明年五月同志結婚,等2020大選已經一年了,我想會有一部分人已經習慣了並且認清同婚並不侵害自己權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47:00
嗎?公投前,網路聲量似乎一直被挺同方掌握,沉默不異於讓反同方得以侵入本由挺同方主導的網路聲量?那就看明年五月吧,我是不覺得反同方有這麼乖啦。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48:00
沒人附和就沒有聲量,一個巴掌拍的響嗎你挺同方安靜,反同一直吵吵吵,還要組黨還要反對專法。到時候社會倒向哪邊還未可知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50:00
反同方還缺人附和嗎 = = 700多萬人耶 = =在本來就對同志不友善的社會中由反同方拿著話筒,挺同方把話語權都讓給反同方,會怎麼發展應該用膝蓋想都想得出來吧 = =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51:00
不是喔,網路聲量一直是挺同多過反同,所以才有很多人覺得這次挺同會過的錯覺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7:52:00
是啊,但你不是說要挺同方沉默嗎?這不是將網路話語權拱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52:00
加上很多名人、老師、律師、網紅甚至企業都站出來挺平權
作者: a09250955 (Amy)   2018-11-27 17:57:00
當然不會,因為沒有新話題,他們再講就那些了,你以為700萬人每天看那些不會累嗎我吵都吵累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7 18:10:00
挺同方當初掌握網路聲量時,挺同方會累嗎 = =
作者: tephan   2018-11-27 21:50:00
說到企業界,都忘了「童大大」(不是阿賢),他很棒。他好像也叫阿賢,我是指童子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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