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我不支持限制大遊行的穿著,理由如下
一、很多人是自發性地加入隊伍中,管理有一定難度,總不可能
要參加的每一位,通通都穿西裝、制服來
二、大遊行的本質是嘉年華,帶有遊樂的性質,問題不是嘉年華
本身能不能露身體,而是做為一個社會議題的載體,大遊行可能
並不完全適合(再說很多圈內人根本走一半就去紅樓玩了,管你公不公投)
三、當初沒什麼人關心同婚議題的時候,也是行為比較過激的人
打下江山,現在遭遇困難,就要限制大家的言行,不免有點過河拆橋
但我的立場和反對露屁股的一派接近,我認為不包裝就是沒票,
政治多少就是要演一下。每個政黨都從一個極高的理念出生,但
發展到一個階段,想擴大群眾基礎,就不得不往市場派修正。這
也不算什麼妥協,一個大家族,兄弟各自努力,有人追求烏托邦
、有人追求市場,多元發展才不會被殲滅
(我先說自己是異男,https://imgur.com/a/UxDYokL
附上這個以免被說成派來分化的臥底)
正反兩派意見不再贅述。我的提議是:婚姻平權要走自己另一條路
簡單地說,十月底那場定義為嘉年華;那麼平權議題可以挑三月,
大家剛過完年團圓的日子。自己組織一條新的路線、新的運動
這有幾個好處:
一、讓大眾了解,LGBTQ的大旗下不是每個人都一樣,有喜歡開放
的,也有相對保守的。對,LGBTQ裡面也有保守派,出來爭的只是
歲月靜好的婚姻關係,不是每個人都想露屁股。
二、承上,議題可以聚焦,新的運動只有婚姻平權一個主訴求。
不用像大遊行那樣擔心人太多,標語太多,偷帶議題,難管理
三、可以有固定的發言人,針對毒和尚、毒趴切割消毒。不要再
吵為什麼異性戀不用辯護LGBT就要特地辯護了。今天異性戀不用
開拓市場,LGBT要,你要做新的生意,你就要宣傳行銷。
四、是不是要挹注更多經費跟志工在大遊行上,這點我是質疑的
。拿愛最大演唱會來打個比方,你在「台北」辦演唱會,會參加的本來
就是鐵票。花了那麼多錢辦演唱會,實際上到底開拓多少新票源?
我認為幾乎是零,不如拿來推動新遊行、下鄉運動還比較有溝通
效果(再說大遊行的議題能力,在這次投票上是失敗的)
敵營花了數億、動員萬人志工在打這戰。經費、人數較少的一邊
花錢就要花得更聰明
五、組織新的運動路線,就可以掌握話語權,排除掉一些激怒性的
標語,像是「別人結婚,關你屁事」。你今天會投給一個「我想當選
,關你屁事」的候選人,還是去「我想賺錢,關你屁事」的店消費?
當人家懂得跟美江保持距離,把自己包裝得不像基督徒……同運這邊
還是只有「愛、包容」這個抽象論述,或是「別人結婚、關你屁事」
硬幹到底,請問跑票的是哪邊?
然後,不要幻想世代交替後,票就會變一倍。社會沒有只往進步走
的必然。我如果是反同,我下一步除了佈局立委,就是撒錢在
「青年活動」上去拉攏年輕票。而且,現在有了民意基礎,以後反同
的藝人要表態就會更加大方
最後,我願意為人權出錢出力,但我真的不覺得自己要為大遊行底下
的每個子議題背書。常常,身為在家族裡跟基督徒辯論的異男,每次
被這些莫明其妙的東西質疑都覺得很累,幹,露屌到底關我屁事,為
什麼我沒事要幫這個辯護?
我還是相信LGBTQ相對於社會其它群體更能包容多元,所以大遊行派、
保守派、追求市場的修正派……都是可以並存的,也必需並存,生物
的多樣性才是保護一個群體不被消滅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