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約了一個嘉義19歲的見面,見面時都講台語,耍流氓,然後我皮包的現金1000多都被
偷了。付上照
https://i.imgur.com/YL5b0Wo.jpg
https://i.imgur.com/NEOMu9r.jpg
https://i.imgur.com/hP9fMcR.jpg
被搶劫了金錢之事實還要什麼証劇深夜獨行被搶周遭沒什麼人難道就不能報警因為沒有證據?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9-05-02 17:55:00
是偷還是搶?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9-05-02 18:03:00只有洗澡嗎~~哈哈
雖然這樣講很壞 但學到了吧 有防備心 要求ㄧ起洗或者對方來前先把有價值的東西藏好約飯店也是 證件信用卡什麼的盡量不要帶著XD
作者: puresho (一笑奈何) 2019-05-02 18:19:00
這我不行
作者:
vinleaf (Vin)
2019-05-02 18:35:00被這個人約過,本來說要去飯店,但最後越想越不對勁,就以加班當藉口取消了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9-05-02 18:48:00好扯…。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5-02 18:54:00不行+1,完全不會理他。
作者: cwcc0229 (叫貓貓錨錨喵喵叫) 2019-05-02 19:23:00
放圖不太妥 是說這邊居然沒電梯能下樓
因為你沒憑沒據說別人是竊盜犯啊 畢竟這裡都是你的單方面說辭
作者:
ertgb12 (ert)
2019-05-02 19:43:00所以才叫你去報警阿...是哪裡看不懂
作者:
cool189 (小酷189)
2019-05-02 19:56:00這種約回家偷錢包(?)沒證據的怎麼抓
作者:
wen213 (阿暉)
2019-05-02 20:02:00幹嘛一直執著要證據?精液嗎?
作者:
ertgb12 (ert)
2019-05-02 20:10:00這樣被偷摸屁股 暗巷搶劫都不用報警 反正沒證據(?)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9-05-02 20:16:00小心被吉喔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5-02 20:25:00去報警
作者: jengjye (建) 2019-05-02 20:37:00
推你! 扒手弟不爽的話快出來反控誣告啊圈內氛圍異常的縱容這種敗類,一堆不准受害者開口的爛理由
我對這裡一堆法盲推文感到悲哀。這篇文違法的地方,等同於我隨便丟個金城武照片,說他昨天強姦一頭母豬一樣。這邊要告的法條叫做加重毀謗,也不是誣告
樓上說的沒錯喔,如果不是現行犯或是有直接證據證明他偷東西或是錢的「犯罪成立」之前,不但抓不了人,還有可能被對方提告吃上誣告罪名喔,我之前工作的地方就是有同事東西被新進人員偷走,因為沒有實質證據後來還被對方反告更正:原po有提告動作但是沒有證據才會被反 誣告罪,未提告前的公開言論都有可能是毀謗罪名
作者:
r12899987 (唔洗å°ç£äºº)
2019-05-02 21:10:00報警
剛剛去警局詢問了,指紋他們說99%採集不到,這篇就放著請大家注意此人吧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9-05-02 21:28:00
報警不需要證據,但你報警只能報失竊而已,然後由警方去調查,不過一千元這種小錢警察通常不太會理你。你沒辦法做的,是指認這個人,因為沒有證據,你就自認倒楣吧,然後以後不要跟這種取怪名字的人見面。然後那些說誣告罪的人,我只能說想太多了,我國誣告罪的成立非常困難,必須要告訴人所申告的內容完全出於捏造或是虛構犯罪要件,單純缺乏積極證明並不構成誣告罪。除非你是真的拿一件子虛烏有的事情出來亂告,不然基本上不會成立誣告罪。
作者:
jcjiang (江嘉國)
2019-05-02 22:31:00你怎麼一下被網路釣魚,一下遇到偷錢…快去拜拜
誣告很難告 不過這篇告誹謗的話 應該會讓你損失更多只能說太流行這種爆料公社式的公審或公告 造成一堆人覺得這行為沒問題了
作者:
Winolf (逍遙此生不為客)
2019-05-02 22:33:00推terry專業 XD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5-02 22:50:00原本沒打馬賽克 現在畫一條半透明的線是能擋什麼打馬賽克打成這樣乾脆不要打而且你也沒證據能夠證明他偷你的錢啊直接發文 小心人家告你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5-02 23:15:00平常就要把鈔票上的號碼拍照,以備不時之需。
作者:
malanna (女王)
2019-05-02 23:34:00說39我會信
作者: cwcc0229 (叫貓貓錨錨喵喵叫) 2019-05-03 00:16:00
這個細海苔劃線法只能給推了x"D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5-03 03:19:00呃你還是去報警而不是來這討拍 ……
作者: lovepao (思念是一叢桂花綠) 2019-05-03 09:27:00
請問餓了幾百年嗎...這種也有人會要...
都什麼時代了?法律知識不足嗎?沒憑沒據然後po出來!等等人家啟蒙子不爽就直接吉你了!
作者:
U8 (難相處的胖子)
2019-05-03 13:29:00很餓喔
作者:
ads4811 (小新)
2019-05-03 13:41:00是我的話我絕對告你妨害名譽
作者:
Neps (Neps)
2019-05-03 21:45:00妨害名譽也沒能那麼容易 ,誣告更難
被搶劫了金錢之事實還要什麼証劇深夜獨行被搶周遭沒什麼人難道就不能報警因為沒有證據?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9-05-03 01:55:00
是偷還是搶?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9-05-03 02:03:00只有洗澡嗎~~哈哈
雖然這樣講很壞 但學到了吧 有防備心 要求ㄧ起洗或者對方來前先把有價值的東西藏好約飯店也是 證件信用卡什麼的盡量不要帶著XD
作者: puresho (一笑奈何) 2019-05-03 02:19:00
這我不行
作者:
vinleaf (Vin)
2019-05-03 02:35:00被這個人約過,本來說要去飯店,但最後越想越不對勁,就以加班當藉口取消了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9-05-03 02:48:00好扯…。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5-03 02:54:00不行+1,完全不會理他。
作者: cwcc0229 (叫貓貓錨錨喵喵叫) 2019-05-03 03:23:00
放圖不太妥 是說這邊居然沒電梯能下樓
因為你沒憑沒據說別人是竊盜犯啊 畢竟這裡都是你的單方面說辭
作者:
ertgb12 (ert)
2019-05-03 03:43:00所以才叫你去報警阿...是哪裡看不懂
作者:
cool189 (小酷189)
2019-05-03 03:56:00這種約回家偷錢包(?)沒證據的怎麼抓
作者:
wen213 (阿暉)
2019-05-03 04:02:00幹嘛一直執著要證據?精液嗎?
作者:
ertgb12 (ert)
2019-05-03 04:10:00這樣被偷摸屁股 暗巷搶劫都不用報警 反正沒證據(?)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9-05-03 04:16:00小心被吉喔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5-03 04:25:00去報警
作者: jengjye (建) 2019-05-03 04:37:00
推你! 扒手弟不爽的話快出來反控誣告啊圈內氛圍異常的縱容這種敗類,一堆不准受害者開口的爛理由
我對這裡一堆法盲推文感到悲哀。這篇文違法的地方,等同於我隨便丟個金城武照片,說他昨天強姦一頭母豬一樣。這邊要告的法條叫做加重毀謗,也不是誣告
樓上說的沒錯喔,如果不是現行犯或是有直接證據證明他偷東西或是錢的「犯罪成立」之前,不但抓不了人,還有可能被對方提告吃上誣告罪名喔,我之前工作的地方就是有同事東西被新進人員偷走,因為沒有實質證據後來還被對方反告更正:原po有提告動作但是沒有證據才會被反 誣告罪,未提告前的公開言論都有可能是毀謗罪名
作者:
r12899987 (唔洗å°ç£äºº)
2019-05-03 05:10:00報警
剛剛去警局詢問了,指紋他們說99%採集不到,這篇就放著請大家注意此人吧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9-05-03 05:28:00
報警不需要證據,但你報警只能報失竊而已,然後由警方去調查,不過一千元這種小錢警察通常不太會理你。你沒辦法做的,是指認這個人,因為沒有證據,你就自認倒楣吧,然後以後不要跟這種取怪名字的人見面。然後那些說誣告罪的人,我只能說想太多了,我國誣告罪的成立非常困難,必須要告訴人所申告的內容完全出於捏造或是虛構犯罪要件,單純缺乏積極證明並不構成誣告罪。除非你是真的拿一件子虛烏有的事情出來亂告,不然基本上不會成立誣告罪。
作者:
jcjiang (江嘉國)
2019-05-03 06:31:00你怎麼一下被網路釣魚,一下遇到偷錢…快去拜拜
誣告很難告 不過這篇告誹謗的話 應該會讓你損失更多只能說太流行這種爆料公社式的公審或公告 造成一堆人覺得這行為沒問題了
作者:
Winolf (逍遙此生不為客)
2019-05-03 06:33:00推terry專業 XD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5-03 06:50:00原本沒打馬賽克 現在畫一條半透明的線是能擋什麼打馬賽克打成這樣乾脆不要打而且你也沒證據能夠證明他偷你的錢啊直接發文 小心人家告你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5-03 07:15:00平常就要把鈔票上的號碼拍照,以備不時之需。
作者:
malanna (女王)
2019-05-03 07:34:00說39我會信
作者: cwcc0229 (叫貓貓錨錨喵喵叫) 2019-05-03 08:16:00
這個細海苔劃線法只能給推了x"D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5-03 11:19:00呃你還是去報警而不是來這討拍 ……
作者: lovepao (思念是一叢桂花綠) 2019-05-03 17:27:00
請問餓了幾百年嗎...這種也有人會要...
都什麼時代了?法律知識不足嗎?沒憑沒據然後po出來!等等人家啟蒙子不爽就直接吉你了!
作者:
U8 (難相處的胖子)
2019-05-03 21:29:00很餓喔
作者:
ads4811 (小新)
2019-05-03 21:41:00是我的話我絕對告你妨害名譽
作者:
Neps (Neps)
2019-05-04 05:45:00妨害名譽也沒能那麼容易 ,誣告更難
作者:
kkkuccu (哈哈哈比)
2019-05-06 22:36:00講台語錯了嗎不知道欸 我不知道你把耍流氓跟講台語這兩個放在一起有沒有甚麼特別意思啦
作者:
kkkuccu (哈哈哈比)
2019-05-06 14:36:00講台語錯了嗎不知道欸 我不知道你把耍流氓跟講台語這兩個放在一起有沒有甚麼特別意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