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3-26 05:49:40※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我自己本身也是法律系畢業,
: 看見許多同行為了賺錢,
: 跑去幫搶劫犯或性侵犯辯護,
: 畢竟現在當律師收入少,
: 避免喝西北風下,只能連爛case都接。
: 可是律師根本不知道被告是不是清白的,
: 畢竟律師人也不在現場,
: 在法庭上面還要講成被告都是被誣陷的,
: 有的還反告苦主誣告,
: 不知道律師怎麼有這麼大的勇氣,
: 他們難道不怕自己錯誤相信自己的當事人,
: 而助紂為虐嗎?
: 之前我朋友的朋友在念大學時被學務長強制口交,
: 等到大學畢業後才提告,
: 提告那時候因為證據都沒了,
: 加上唯一的證人證詞又反覆,所以不但性侵害沒告成,
: 自己是苦主還被學務長的律師團反打成被告,
: 被判妨害名譽,有罪確定,真是蠻衰的!
: 我一直在想,幫學務長辯護的三個律師,
: 會不會事後有一絲絲良心不安?
: 畢竟他們在法庭上炮火猛烈,
: 一直要我朋友的朋友交待被性侵的細節,
: 只要細節稍有前後不一,就指責她說謊,言辭犀利。
: 難道他們都不會懷疑自己的當事人真的有性侵嗎?
: 如果這位女學生真的被性侵,
: 又因為這三位律師誤導法官,
: 害她苦主反而被打成被告,還被判誹謗罪,
: 這三位律師以後生兒子會沒有小雞雞嗎?
: 身為律師,
: 難道都不會有一絲絲懷疑自己的當事人嗎?
: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你是不是法律系畢業我很懷疑....
律師不相信自己的當事人,還有誰會相信他
看八卦板眾多肥宅就知道了,各種未審先斷
之前八里雙屍案,三個衰人股東被陷害
FB一堆北七騷擾,最後翻案了還有人跑去崩潰,哀...
做為當事人最後希望,律師相信自己的當事人,不是理所當然的麻
另外,本於無罪推定原則
法官在沒有足以佐證犯罪的證據前,不能認定被告有犯罪事實
既然你是法律系畢業(?)
那你應該有讀過第 154 條第二項
你都說原告言詞不一了
那律師在言詞辯論時,針對這點非常合理,而且根本就應該R
這哪裏有誤導?
如果法官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判決被告有罪
除了會上新聞,還會被送法官評鑑
被送評鑑的法官,基本上會在各大學的法律系,上法倫的時候被拿來當範例
這個XX就是侵害了原告、被告的訴訟上XX權利,或是裁判時未審酌XX情況
非常丟臉的
至於充滿正義感的律師
可能要去找晨間劇的女主角才找的到囉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5-03-26 05:52:00可惜在大眾觀感上就是個非常激掰的職業 讓人牙癢癢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5:52:00可惜推用掉了 不然看你這樣打他臉超爽 還自稱法律系畢業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5-03-26 05:54:00OJ被釋,隔個幾年又因他案被抓起來,不要講太早啦~科科就像馬克白,自己就有野心,也別怨是荒地女巫害了他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5:57:00各位道長手下留情阿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6:01:00從誣告變誹謗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01:00阿扁真可憐 都保外就醫了還要在民間從事救援投手
判決書拿出來看一下就知道了 XDDD 誹謗案字號給一下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03:00為啥不直接貼案號阿? 這麼怕人知道? 你不也"誤導"群眾?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03:00所以你覺得誹謗罪又是哪裡又問題了嗎?
所以你到底想從大家口中聽到什麼?「對造律師不該替學務長辯護因為真的有咬,而且還贏了官司律師半夜睡得著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04:00我是覺得拿阿扁出來真的是頗無聊的,還是專注在這件事情
原來被性侵害只要沒證據都不能提告,一提告變誹謗。合議庭真的蠻北七的,哈哈!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05:00我先問一句最簡單的,我國哪條法律說沒證據也可以定罪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06:00不如你先去看看誹謗罪怎麼寫的吧...你沒有證據,誰知道你是不是誣告?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07:00還有問最最簡單的一句,請問誹謗要件為何?
我比較想看法院怎麼用告發犯罪來定誹謗罪的XDDDD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09:00最後問你師承哪個刑法大師,教出這種學生真該打斷他雙腿!
作者: waydi (星夜狂舞) 2015-03-26 06:10:00
好像查到相類案件判決..不過性侵被害者跟誹謗被告不同人X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11:00其實醫學院的訓練跟邏輯沒啥關就是 不需要特別強調背景想讀醫學院只要高中好好讀書考試就好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11:00Romeo讓我一早好心情XDDDD 然後刑訴是林誠二教的對吧XDD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03-26 06:13:00哈哈哈,跟林老學刑訴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16:00想必常去星巴克買擔仔麵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6:16:00很簡單,讀書的邏輯跟身為人的邏輯是分開的,有幾個合太醬料的真的就這樣,讓你不得不驚呼哪有這種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1:00念醫學念到只能靠共筆,那人生道路上沒共筆要怎麼過此生?
醫療除罪化......憑什麼? 醫院財大氣粗嗎 立院有人?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22:00不需要攻擊共筆啦,做共筆可以省下一筆課本費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2:00你拿這來講邏輯?????? 只能送你六個問號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23:00我是覺得鄉民可以停止強調他是醫學院的這件事情XD
法律系共筆大多逐字稿,醫學院共筆是重點整理,不一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3:00我前面問的他連回答都不敢回 還期待他啥? 不如當娛樂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4:00法律系共筆多逐字稿?????? 體系圖跟結構不會畫??????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5:00你是哪個平行時空的夜間部法律系畢業生?拜託校名給一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25:00你只是"相信女學生"講出一堆亂七八糟的話 頗好笑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6:00好想向你們學校說有人損及校譽該收回證書了
沒有邏輯 你怎麼做診斷? 還是說看小病就好 大病轉診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6:26:00大家也不用問學校啦,台大都會出白癡了
作者: waydi (星夜狂舞) 2015-03-26 06:26:00
法律系要靠糕點飽城還有法源啦...(咦)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6:26:00這串文簡直就是每日在各大事務所內上演的戲碼阿XDDD
看完判決以後 我發現 會這麼憤怒"果然是強者我朋友"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6:27:00樓上,看來該改成"強者我法律系畢業"囉~哈哈
出了兩個總統還不夠黑嗎~"~咦,原po消遣完大家又消失了QQ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03-26 06:32:00我認為糕點寶城是最強的法律系了,其他的都應該廢除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6:37:00我只能說好險某人沒去當醫師也沒去當律師,天佑台灣但是聽說在當老師,我...驚嚇過度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5-03-26 06:44:00有一篇她自己是說5萬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3-26 06:45:00看完某人的推文跟文章,都快懷疑是不是精神分裂了像那種萬年國考生,念到精神分裂到處引戰
作者:
rbking21 (奧蘭多黨工)
2015-03-26 06:50:00我是覺得沒必要他隨便自稱就順手戰醬料啦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3-26 06:52:00又是進修部法律系畢業,又是醬料,又是月收入20萬,又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3-26 06:53:00是5萬,好多種身份...
可是最近二個月開補習班,虧了三十萬。五萬應該是我在去年十一月左右的薪水。。。後來接了自學生,每天早上去他家上課,薪水多五萬。
作者:
GSHARP (Mr.Q)
2015-03-26 06:55:00哦~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6:56:00說到精神分裂,#1L3l85Bz 我就在想到底一個拒簽DNR的人去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6:57:00思考安樂死下不下得了手幹嘛,屁股想都知道哪可能下手
拒簽是整個家族決定,不用一直拿我死去的親人來戰。我下不了手,不代表新聞的父親下不了手。。。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6:58:00喔現在又變家族決定囉,你的人生變化太快我跟不上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3-26 07:00:00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懶的跟他喇低賽了......
一直拿我死去的阿媽來戰,覺得很傻眼!好好,你們很強,最強了,也不知道是不是22k,笑死。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3-26 07:01:001.早午晚都要幫學生上課,但深夜可以不用休息上ptt嘴砲2.月收20萬,但卻不知道花錢請律師咨詢,上來ptt問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5-03-26 07:03:003.下略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7:04:00其實是想戰這種折磨病人不得善終的,不過搜一下ID..算了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7:05:00跟不講道理的人講道理只會把自己氣死
為什麼要相信當事人,不是相信法和證據嗎?不懂律師的思維。
作者:
u770114 (可愛的兔子在這邊~)
2015-03-26 07:07:00誰提你家人了 推文滿滿的你自己在消費家人啊 = =
你看d200190一直提我不簽放棄我阿媽急救,他知道很煎熬嗎?一方面想阿媽解脫,一方面又捨不得。
作者:
u770114 (可愛的兔子在這邊~)
2015-03-26 07:10:00這有啥好戰的 我爸媽早就逼我簽放棄急救了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7:11:00我不知道煎熬阿,我去年才經過,直接放長輩走,而且早早就跟家人都溝通好了,醫學院畢業就知道拖在那有多折磨人生的終點好好走,煎熬在哪zzz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3-26 07:14:00跳針王 長見識了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7:14:00戰的是不簽DNR又假鬼假怪想安樂死的,誰有興趣管你阿媽
作者:
s30142 (AGU)
2015-03-26 07:24:00自己的話題自己帶~
作者:
st86314 (永永)
2015-03-26 07:37:00你的意思是大部分律師沒正義感???
我也醫學院畢業,也去安寧病房見習過,可是我還是捨不得。只能說,醫學院畢業不是要你放棄親情。。。不過,這跟這討論串主題不同,可以私信討論。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3-26 07:58:00啊 回應秀下限因而推文數暴增的例子
作者:
netstat (=w=)
2015-03-26 07:59:00台灣功課多到要用上課時間寫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5-03-26 08:02:00
半瓶水響叮噹 我沒有特別指誰喔 請勿對號入座^.<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3-26 08:14:00
阿扁的確是有罪推定,判決書白紙黑字就寫推定有罪
作者:
new8gi (新八機)
2015-03-26 08:15:00晨間劇的女主角XD
阿扁本來就是有罪推定,整個判決書看不出證據在哪。還有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連贓款都沒找到,也可以判有罪。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5-03-26 08:34:00為什麼FB的騷擾要算在八卦肥宅身上
作者: molle 2015-03-26 08:58:00
推XDD 原文提到自己是法律系還稱律師同行 很讓人懷疑阿~
作者: molle 2015-03-26 08:59:00
我覺得有些人是比較喜歡"有正義感"的記者 跟隨他們"認事用法"XDD扁案在我印象中還滿有爭議的 本來就會有些案件是法官偏頗的那是負面教材 是要避免的 提那些沒有效阿?!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開始!)
2015-03-26 09:20:00相信無罪XDDD 表面上啦
作者:
GimO (Gimo)
2015-03-26 09:29:00麻煩去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