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動部解釋 勞工休息日拒絕加班不需要請假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1月04日16:39 (新增影片)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電資工會)昨在臉書粉絲團貼文,指11月底勞動部曾回文該
會,「休息日無法延長工時(加班)」時不用請假」,質疑勞動部態度轉彎。但勞動部回
應,電資工會有所誤解,休息日拒絕加班本來就不需請假,但若先同意僱主加班,最後又
無法出勤到約定時間,則需請假。
電資工會貼文指,《勞基法》新制修法前,該會曾發文詢問勞動部,休息日勞工不願加班
,是否要請假?勞動部當時表示「不需請假」,但昨天卻改口稱「休息日勞工若答應出勤
之後就要請假」,質疑態度轉彎。
勞動部澄清,電資工會來函其實是詢問,若僱主將周一到周五正常工時由8小時縮減成7小
時,把省下來的正常工時時數移到休息日周六,那周六勞工拒絕出勤,是否要請假?
勞動部說,勞動部當時的回函是指,依立法意旨來說,不論周一到周五正常工時40小時是
否有使用完,只要周六(第六天)上班,就是視為加班;勞工拒絕加班,不需要請假。
勞動部表示,電資工會來函詢問的問題,和勞動部昨天的解釋「休息日答應加班後因故無
法出勤到約定時數要請假」,兩者是不同的問題。(唐鎮宇/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zx54fuv
5.備註:
重點是雇主不甩勞工 又繼續違法怎麼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