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翻到《噶瑪蘭廳志》
對清代台灣噶瑪蘭一地的概況有所記載
看到一處,滿有意思,是紀錄官員職位俸餉的地方
節錄一段分享於下:
坐支款目【歲有定額】
噶瑪蘭通判一員:
年支俸銀六十兩,年支養廉銀五百兩,
年支役食銀三百五十一兩八錢;內額設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
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二名、民壯二十名,
每名年支工食銀五兩九錢五分六釐八毫六絲二忽七微。
添設斗級四名、庫子四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逢閏各加支銀五錢。
年支舖司兵工食火炬銀二百四十八兩八錢分;
內額設舖司五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
添設舖兵三十二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火炬銀四錢八分。
年支春秋二季致祭社稷、神祇壇祭品銀二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