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養廉銀」制度

作者: shinshong ( )   2014-07-20 20:57:06
下午翻到《噶瑪蘭廳志》
對清代台灣噶瑪蘭一地的概況有所記載
看到一處,滿有意思,是紀錄官員職位俸餉的地方
節錄一段分享於下:
坐支款目【歲有定額】
噶瑪蘭通判一員:
年支俸銀六十兩,年支養廉銀五百兩,
年支役食銀三百五十一兩八錢;內額設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
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二名、民壯二十名,
每名年支工食銀五兩九錢五分六釐八毫六絲二忽七微。
添設斗級四名、庫子四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逢閏各加支銀五錢。
年支舖司兵工食火炬銀二百四十八兩八錢分;
內額設舖司五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
添設舖兵三十二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火炬銀四錢八分。
年支春秋二季致祭社稷、神祇壇祭品銀二十兩。
作者: zaknafein987 (蒼)   2014-07-20 21:58:00
我好奇變本加厲 貪汙情形更嚴重的結論是怎得到的阿?從養廉制度前後 跟貪汙判決數量比較得到的嗎?以前上課有在說到養廉事情 不過對於效果倒是沒說XD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0 22:26:00
養廉銀勉強堪付雜支,能養你廉而不能養你富,。如果族子族父都跑來找,長官應酬要打點,想裝點門免先花錢,“開源”比節流輕鬆多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7-20 23:12:00
基本上會貪的人給他再多錢也不會滿足但"高薪養廉"的目的是讓還有良知的人不需要貪汙也可以維持一個基本的開支以及一個不錯的生活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4-07-21 09:29:00
好奇結論怎麼出來的XDDDDD 統一火耗後應該是「減緩」貪污情形?怎麼得出變本加厲呢?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14-07-21 13:07:00
回hanhsiangmax,以前地方官可以用火耗當地方建設經費,統一火耗後反而不能。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4-07-21 15:07:00
可用BOT搞建設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4-07-21 16:52:00
銀五兩九錢五分六釐八毫六絲二忽七微。 這有辦法發出去?
作者: shinshong ( )   2014-07-21 17:24:00
算得真細,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後面那些單位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4-07-22 02:23:00
大概只會實發五兩九錢吧!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4-07-22 20:08:00
所以不能做地方建設反而導致貪污更嚴重@@a 請問如何聯結呢?拿地方建設的理由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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