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學通訊》第84期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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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系列講座98 米與臺灣社會
主講人:李力庸(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講座日期:103 年 10 月 4 日
米在臺灣農作演進史中,與開發、拓墾息息相關。當移民者來到臺灣,需要大量糧食
時,稻作在歷史上的地位愈形重要。清代臺灣普遍栽植的米屬秈稻種,乃原住民及大陸移
民所攜來之品種。康熙時,基於安定考量,禁止臺灣米輸出。但福建地狹人稠,糧食常短
缺,臺灣倉儲豐富,商人將米穀運至大陸。雍正 4 年,閩浙總督高其倬上奏廢止米禁,以
接濟漳泉,米穀輸出中國常態化,官方同時乘民間米穀交易往來頻繁之便,利用來回兩岸
的民間商船進行配運正供米的「臺運」。
此後,臺米扮演福建省的米穀調節角色。如此一來,臺灣的稻米產業興盛,水利開發
也更為發達。米穀買賣是臺灣社會累積財富的方式,米郊在郊商中占重要地位。到了日治
初期,臺灣總督府認為臺灣的在來米口感不好,品種太多,如果要改良,工程太大,經濟
價值卻低,便留給臺灣人發展。因日本米一年只一獲,且稻米生產容易受氣候影響,糧食
供應上有其風險;相對而言,臺灣稻米一年兩獲,生產較穩定,在日本生產失調或戰爭缺
糧時,常扮演調節角色。
日俄戰爭時,臺灣米因曾支援前線,改變了其地位。1910年,總督府開始進行臺灣在
來米的品種與技術改良,在陽明山竹仔湖進行屬於粳稻的日本米種移植試驗,後再移至平
地;1922 年前幾乎只有臺北州栽植,1923 年進入新竹州、臺中州等地。1926 年「大日本
米穀大會」在臺北舉行,伊澤多喜男總督將成功移植的米種命名為「蓬萊米」。1929 年,
多產、抗病性佳的臺中六十五號研發成功,蓬萊米種植面積超過在來米,成為輸日重要商
品。當時,米作改良計畫由磯永吉主持,末永仁為其重要助手;並透過總督府農事試驗場
及農會體制的合作進行推廣。
日治時期的米商非常活躍。1924 年,臺北州大稻埕建昌街成立正米市場,提供米穀實
物集中交易及期貨買賣,後來遷移至永樂町。當時,臺灣米穀輸出買賣興盛,期貨市場非
常熱絡,諸多米商在永樂町設置據點。
臺灣總督府專注於糖業,讓米業成為臺灣人的產業,米市熱絡連帶拉抬米價,在米糖
比價收購制度中,影響了糖業株式會社的甘蔗收購成本,造成「米糖相剋」。改良後的臺
灣米與朝鮮米大量傾銷日本,在豐年時造成日本穀賤傷農。初期日本以收購平穩米價,但
也無法支撐太久,1932年日本農林省擬提出限制臺灣及朝鮮米輸日的議案。臺灣米商並未
坐以待斃,展開一段聯合日本、朝鮮米商及各界支持者的反對米穀統制運動,成為日治時
期臺灣最後一波的社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