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中華民國光復時是在殖民台灣嗎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5-05 05:13:40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不愧是歷史本文, 永遠拿資料出來給人打臉
: : 這段內容的下一句就換你崩潰了, 你沒看到嗎?
: : 在中日和約的談判過程
: : 對於領土的部分, 日方一直表示因為舊金山和約已規定日本放棄領土
: : 所以日方對於領土歸屬無權置喙
: : BUT!! 最重要就是這個BUT!!
: : 舊金山和約可沒有規定這塊土地上的自然人跟法人, 日本也無權置喙
: : 所以就出現了中日和約第十條
: :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
: : 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
: : 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
: : 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 這個中文條約的"應認為", 英文版的用字為"shall be deemed to".
: 即"視為"
: "視為"這個法律用字, 在國內法也很常見.
: 以下皆是以民法為例子.
: 第7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  第130條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 第302條 前條債務人或承擔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債權人於該期限內確答
: 是否承認,如逾期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  第1064條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 日本視某人為中華民國籍與某人是否確為中華民國籍一點關係都沒有。
:  簡單來講,日本不確定台灣人是否為中華民國籍。
: 你用這個來證明當時台灣人為中華民國籍是有問題的。
O你媽的法學新說
擬制就是擬制,沒的推翻的,是不管原因的,哪來的還幫你假設留後路?
所以關於胎兒的權利的保護,不確定其"是否已出生",所以與其確已出生
一點關係都沒有?
逾期不為確定回答者,與其"是否確為不已回答"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是婚生子女,與其"是否確為婚生子女"一點關係都沒有?
嗯......很厲害的文義解釋與含射範圍.........
把視為當作你國中背解釋 :P
難怪高志鵬可以搞一個被告已死還要人頂替的超時代法條 :p
且法律更重要的是依照整條條文的文句進行解釋
"應認為括依照....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
澎湖居民..."
他整句是承認依照中華民國法律(現在相符的就是國籍法了啦)而授予ROC國籍的
人,日本政府把它也把他擬制為中華民國國籍。
作者: wolfpeter (帥ㄉㄟˊ)   2016-05-05 07:35:00
幹嘛武裝革命,本土呆灣人這輪可算徹底當家了,透過立法行政逕行易幟即可,難道還要用"瓦星軍頭搞政變"這款藉口繼續延後呆灣溝的誕生時間?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5-05 07:50:00
其實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現行的辦法只要大家都認同中華民國就是所謂的台灣國 他就是了
作者: 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 )   2016-05-05 08:05:00
樓上的方法中國稱其法理台獨 昨天廈大來又講一次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5-05 08:06:00
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法理台獨還包括了改國號和改憲法改完就直接把中華民國換個名字叫台灣國但是我說的是什麼都不用改 只要大家"認同"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國 他就是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6-05-05 08:08:00
把「中華民國」當「代稱」的言論都出現了 什麼都不必意外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5-05 08:09:00
這就像是你想吃排骨飯 老闆卻送來焢肉飯你跟老闆說我要的是排骨飯不是焢肉飯老闆告訴你 這就是排骨飯 你就說 好吧 他是排骨飯
作者: 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 )   2016-05-05 08:12:00
昨天廈大來就是談論520發言的事以及怎樣的回應算合格王毅在海外說只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 就不脫92共識廈大的補充是 如果你把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限縮在台澎金馬 而不是原來憲法的一國兩區 那麼即便是服從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5-05 08:14:00
原po擔心的其實不是問題
作者: 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 )   2016-05-05 08:14:00
中華民國現有憲政體制 但也形同法理上的台獨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5-05 08:16:00
也就是說 根據92共識和04共識中華民國在台灣 同時代表 中國 中華民國 和台灣國三位一體
作者: wolfpeter (帥ㄉㄟˊ)   2016-05-05 08:16:00
廈大是 廈門大學的教授?
作者: 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 )   2016-05-05 08:20:00
是的 最近這類兩岸關係買辦學者很多
作者: Kavis (抱著兔子的地鼠)   2016-05-05 09:18:00
一個國家的主權跟治權分開討論不是什麼新鮮事,實在沒必要為此糾結,唯一可議的是中華民國的主權與治權所即疆域差距大了點。往小的地方說,釣魚台對我國來說也僅止於主權宣示我一直認為保持模糊地帶對台灣反倒是好事,正名既沒必要又傷身體。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6-05-05 10:05:00
正名是拼一口正氣 擺脫流亡殖民政權 樓上是失敗主義不愛台灣嗎?愛台灣的人都應該支持正名終結流亡政權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6-05-05 10:09:00
那趕快去建國,建成了就是你的了,歷史也會承認。
作者: goenitzx   2016-05-05 11:48:00
掛個中華在頭上說是台灣國 要不要這麼扭曲啊?
作者: Kavis (抱著兔子的地鼠)   2016-05-05 11:49:00
為什麼我們要為你幻想中的台灣國買單,要不要這麼扭曲啊
作者: goenitzx   2016-05-05 11:53:00
不想買就不要買啊 又不是賣給你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05 11:55:00
那就結了,繼續幻想吧。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6-05-05 12:42:00
所以就說傳教士哪是來討論的?就是來宣教的
作者: goenitzx   2016-05-05 12:45:00
我不是傳教士 不過看到有ROCer在發中國夢就很想戳破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6-05-05 12:47:00
腦補式先幻想反對你想法的人都是發中國夢的人,在幻想自己戳破反對方的言論
作者: goenitzx   2016-05-05 12:52:00
再幻想對方被戳破後惱怒的樣子 再幻想我心滿意足跑去睡
作者: roger214 (我想去流浪)   2016-05-05 15:10:00
某雞等宰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5-06 09:28:00
1962年舊金山和約日本已經簽了
作者: lzw1988 (隱者)   2016-05-06 11:13:00
1952.4.28中日合約簽訂,同日七小時後舊金山和約生效1962依照中日和約最高裁大法廷判決台灣人已喪失日本國籍整個流程是這樣,不是1952簽了舊金山和約之後,才在1962簽訂新約規定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6-05-08 10:12:00
戰力真的很高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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