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nSuiYeh 2016-10-24 16:44:00
中國1982以前的憲法,還是承認土地私有制的,甚至明定國家一旦需要土地,則必須經由收購等程序;1982年憲法直接明定城市土地收歸國有,至於城市的範圍是哪裡?沒有明文,黨說了算因此後來不斷有官商勾結,把縣、鄉、鎮改市,成為城市的範圍,就可以用上面的規定,堂而皇之的原先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給收歸國有,再進行房地產開發,官商雙贏共產黨的江山本質上就是騙來的,打土豪分田地騙了一堆農民,再翻臉收歸國有;承認私人資本,再把你打成反動派,資本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