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之銘言:
舊金山和約
第2條 【領土放棄】
2. 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4. 日本政府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1947年4月2日所採取有關日本
前述 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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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光以舊金山和約而言,台澎到底算不算在託管範圍內?
: 說句笑話,1945年成立的組織
: 結果 1952年決定的無法納入管轄範圍。
所以條約上被列入託管範圍,但實際上卻沒有,這個原因是甚麼?
不就是因為蔣介石實際已經佔據了台灣島執行統治
聯合國要託管不就是說要把蔣介石政府拉下台才能辦到?
還是說有甚麼其他原因嗎?
: 更別說舊金山和約根本沒有把台灣列入托管地
: 不要跟我說什麼台灣還是日本領土
: 朝鮮在 1945年也是日本領土唷
1.日本政府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
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