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高中歷史新課不以開羅宣言論述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7-08-18 05:56:39
海邊人L引用了“看起來很多”的東西﹐但就是有些東西不敢提。
比如﹐《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
附帶一提﹐美國不是《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簽署國﹐
但卻是《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簽署國哦。
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已經說了﹕
確定 國與國之間外交關系的 協議﹐具國與國之間條約的地位。
所以一國與另一國建交﹐無需等待單獨一國國會再行審核(或視為已授權)﹐
其互相派遣的外交人員﹐即享受國際公約所規定的外交特權以及外交待遇。
簡單說﹐美國既然與中國大陸建交﹐就受其約束﹐不能再與台灣建交﹐
美國既然與中國大陸建交﹐那麼中國駐美國大使就享有刑事豁免權﹐
顯然﹐該外交權高於美國國內法──刑事法。
三個聯合公報中﹐有一個就叫做《中美建交公報》﹐謝謝。
同樣的﹐在中國大陸與日本的《中日建交公報》(名為《中日聯合聲明》)簽署後﹐
日本即宣布﹐因為中(中國大陸)日建交之故﹐原中日和約(台北和約)作廢。
中日聯合聲明有經過日本國會審核通過嗎﹖
喂﹐建交公報可以作為廢除台北和約的依據咧﹐給你說成連國際協議都不算﹐
你這麼看不起日本人的國際法常識﹖
到底是日本人、簽署維也納外交關系條約的190個國家的人常識有問題﹐
還是海邊人L的常識有問題啊﹖
海邊人L又扯了一個話題﹐叫做﹕
中美三個公報沒有提到生效日、起始日...
喲喲喲﹐不好意思哦﹐
國際法院在希臘、土耳其1978年“愛琴海大陸棚案”判決中指出﹕
生效日期、終止日期是次要因素﹐其缺失並不影響兩國之間條約的法律性質的確定。
當然﹐海邊人L翻來覆去講最多的是﹕
中美三個公報沒有經過美國國會的批準﹐因此不具備國際協議的約束力。
啊喂﹐先不說前已述《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對建交公報的條約性質的認定﹐
就說海邊人L你自己的邏輯吧﹐
海邊人L你不是說“國際法 高於 國內法(甚至包括憲法)”﹐是可以比較的﹖
那麼請問﹐“需要經過美國國會2/3的批準”這一規定﹐
是美國的國內法﹐還是國際法啊﹖
咦﹐你不就口口聲聲在拿美國的國內法(需要經過美國國會2/3批準)﹐
來否定中美建交公報這一國際協議﹖
你不就口口聲聲在拿美國的國內法(需要經過美國國會2/3批準)﹐
來作為審核中美建交公報是否為“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協議”的依據﹖
然後你還口口聲聲說﹐國際法 高於 國內法﹐有衝突時﹐國內法必須服從國際法﹖
你在逗人發笑嗎﹖
一開始已經給你台階了(也是美國人一直在用的台階)﹕
就是﹐根據需要﹐美國人 可以 有時認為國際法比國內法大﹐
也可以 有時認為國內法比國際法大。
所以 沒辦法比較﹐美國人自己也不會給你我一個如何比較的標準。
就看美國自己需要啊﹐就跟主權大還是人權大一樣﹐看需要而定啊。
知道你引來引去還是會引回美國人自己的發言啦﹐因為這樣才能永遠有得扯﹐
所以才一開始就先說了﹐這個在ptt上是無法比較的。
結果你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明明抱持美國立場﹐卻還要裝公正﹐
自己跳進去說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然後又拿美國的國內法來當做審核標準﹐
而不是拿維也納國際公約﹐還要自己創造出一個中美三個公報不是國際協議的定義來...
我猜你可能不知道﹐1994卡達與巴林“海洋劃界與領土問題案”中﹐
國際法院已經說了﹐創設兩國之間國際法意義上的彼此的權利與義務﹐
即可視為構成國際法上的條約。
因為在1957年國際法院已經解釋﹐條約是創設相互間權利與義務的意圖的體現。
當時卡達與巴林連聯合聲明都沒有﹐
不過是提交了備忘錄、備忘錄、備忘錄、忘錄、錄....
也是因此﹐所以如果菲律賓提出南海仲裁﹐而中國表示同意仲裁﹐
那麼國際法上就會視為中菲兩國達成了對南海爭端由第三方來進行仲裁的國際條約﹐
則以後仲裁的結果就會對中菲兩國都具有強制遵守效力。
誰在跟你要國會審核、要寫成正式的條約文件......
扯一堆有的沒的﹐舉些莫名其妙的罷免蔡英文的空想例子﹐
再翻來覆去重復幾句自身就存在邏輯問題的話﹐扯一些它版的話題﹐
表面上好像引用了很多文獻﹐實際上卻是脫離國際法的個人解讀....
對海邊人L來說﹐是沒什麼好意外的啦﹐缺了以上任何一點﹐才讓人意外咧。
※ 引述《Lu331》之銘言:
: 前言碎碎念:
: 感謝上蒼 kuopohung板主留任 kuopohung板主是台灣精神在歷史群組的重要堡壘
: 管板之公正客觀有目共睹 切勿因某族群冷言冷語就萌生退休之意
: 歷史群組還需要一個擁有強大西方哲學背景的好手 撥亂反正 撐住! 加油! 共勉之!
: 回應中國C要旨如下
: 1.中英聯合聲明和中美三公報之不同
: 國際條約和國內法效力當然可以比較 這是常識
: 2.美方否認公報屬於國際協議性質 中國C硬說是國際協議 其心可議
: 3.美方在817公報軍售問題有打擦邊球 並未明確違反三公報
: 1.中英聯合聲明和中美三公報之不同
: 國際條約和國內法效力當然可以比較 這是常識
:
: 1-a
: 無法比較真是個笑話 比如一個割讓領土條約經國會通過生效後 你還能拿國內法說嘴嗎
: 經過國會通過的國際條約 國內法與其牴觸 就是要修法或失效 怎麼會不能比較
: 中國C硬把中英聯合聲明和中美三公報做成牛丸 混為一談 還自鳴得意 真的好好笑
: 在現代國家 得到國會認證的國際條約效力>國內法>沒經過國會認證的新聞公報
: 應該是常識吧!!!把有得到國會認證和沒有國會認證的東西混在一起談 笑死人
: 連這個也不知道 哀哀 也對 中國C呀
: 在CrossStrait跟我辯論馬關條約領土問題
: 結果他竟然不知道遼東半島是大清國經由遼南條約贖回去的
: 還嘻嘻笑地說 他又不是全知全能 他聽台灣人講解
: 才知道原來中國曾經簽了一個遼南條約
: 恩恩 這種歷史程度 竟然在本群組被吹捧到像神 我嚇呆了
: 回到本文
: 舉例:
: 台灣總統蔡英文和菲律賓杜特蒂簽署條約 割讓太平島.蘭嶼 台灣國會認可通過
: 台灣必須遵守 修改法律 修改國界 連憲法都要動
: 台灣總統蔡英文和菲律賓杜特蒂發布公報 割讓太平島.蘭嶼 台灣國會沒認證
: 罷免蔡英文 蔡英文去吃屎吧 台灣不必鳥此公報
: 台灣經濟部.農委會.衛福部 與越南簽訂協議 全面開放農產品降低農藥殘留標準
: 台灣國會通過 => 台灣必須遵守
: 台灣經濟部.農委會.衛福部 與越南簽訂協議 全面開放農產品降低農藥殘留標準
: 台灣國會不認可 => 台灣不必遵守
: 為什麼中國C講國際協議 我卻精確的定義在國際條約呢?
: 因為一般來說 國際條約經過國會認證才可成立
: 經過立法權認證的國際條約和國內法牴觸 國際條約效力確實強過國內法
: 比如經國會通過的割讓領土條約 難道你要用國內法跟對方說不算數?
: 兩者是本來就是可以比較的 有沒有常識呀!!
: 未經立法權通過的國際協議呢? 想都不用想 牴觸國內法就屬無效
: 難不成總統出國和某國弄個新聞公報 要補助對方10000億美金以及割讓領土
: 我們也要照單全收 稍微用用腦子好嗎?
: 那國際協議未經國會認證 但也沒牴觸國內法律呢?
: 這時基於信賴原則 國家確實有義務遵循此協議
: 1-b
: 回到中英聯合聲明 此聲明是一個經過雙方民意機關認證的國際條約
: 其效力當然高於國內法
: 之前看到本板有人說 聲明又不是條約 拜託一下 看看維也納公約好嗎?
: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 【發布單位】聯合國大會 【發布日期】1969年5月23日訂於維也納
: (甲)稱“條約”者,謂國家間所締結而以國際法為準之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載於一項
: 單獨文書或兩項以上相互有關之文書內,亦不論其特定名稱為何;
: (乙)稱“批准”、“接受”、“贊同”及“加入”者,各依本義指一國據以在國際上確
: 定其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國際行為;
: 並不是名稱是聲明 就不屬於條約 是不是條約 要看內容 而不是看名稱
: 一個人取名我是狗 難道他就不是人?
: 1-c
: 對英國來說 中英聯合聲明必須是個條約 所以其文書格式 內容必定是按照條約規範
: WHY? 拿香港島來說 是經由南京條約永久割讓給英國
: 若英國政府不經由一個合乎規範的國際條約就割讓香港島給中國
: 只要有英國人控告 英國政府相關人員馬上會面臨叛國的指控
: 請各位不必擔心這種老牌帝國主義國家的外交人員會搞不懂
: 1-d
: 請各位看看中英聯合聲明
: 本聯合聲明須經批准,並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於1985年6月30日前
: 在北京互換。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 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
: 同等效力。
: 看到批准書沒有 這就是說 雙方簽了以後還不算數
: 要帶回去經由民意機關批准 互換批准書才生效
: 我們檢視中國批准方式
: 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
: 題的聯合聲明》的議案
: 作者:趙紫陽
: 1985年3月30日
: 發布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根據1984年11月14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的決議,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 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 包括三個附件,以及有關的報告說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
:   國務院總理  趙紫陽
:   1985年3月30日
: 中國人大也批准生效認證 互換批准書後
: 已達到維也納公約所說
: (乙)稱“批准”、“接受”、“贊同”及“加入”者,各依本義指一國據以在國際上確
: 定其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國際行為;
: 所以中英聯合聲明是一個合乎國際法的國際條約 效力確實高於中國國內法
: 當然啦 具有中國特色式的法律和邏輯 可能跟我們想得不一樣
: 我是解釋給其他人聽 至於中國人
: 反正他們連自己訂的憲法都不鳥了 還管你什麼維也納公約
: 什麼國際慣例呢 一切依黨的邏輯行事!!!!
: 2.中美三公報根本不是國際協議
: 2-a
: 中美三公報只是幾張紙 只是美國行政機關的政策宣示 美國否認這幾張紙是國際協議
: 根本不像中國C瞎掰的是什麼國際協議
: 只要政策宣示和國內法牴觸即屬無效 所以台灣關係法>中美三公報
: 拿817公報來說
: 美國參議院聽證會證詞
: https://babel.hathitrust.org/cgi/pt?id=pur1.32754077533457;view=1up;page=root
: Taiwan communique and separation of powers :
: hearings before the Subcommittee on Separation of Powers of the Committee on
: the Judiciary,
: United States Senate, Ninety-seventh Congress, second session,
: on Taiwan communique and separation of powers., 97-137. | HathiTrust Digital
: Library
: 請翻到P95
: STATEMENTS OF DAVIS R. ROBINSON, LEGAL ADVISER, DEPARTMENT OF STATE
: (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DAVIS R. ROBINSON的對817公報的證詞)
: At the outset, it is important to define with precision the legal
: character of the August 17 communique. It sets forth parallel and
: interrelated statements of policy by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 It is not an international agreement and thus imposes no obliga-
: tions on either party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Its status under do-
: mestic law is that of a 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 States of a policy which he intends to pursue. Like any other Presi-
: dential policy, it must be executed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all rele-
: vant laws. The President has made clear his firm intention to do so.
: 不專業的如下:(專業一點的可能要請我討厭的普蘭可或浣熊翻譯)
: 精確定義817公報的法律性質是很重要的
: 817公報是美中雙方對兩國相關議題 各自陳述己方的政策
: 817公報並不是國際協議 因此在國際法的架構下 並沒有施加任何義務 給中美任何一方
: 817公報在美國國內法的地位 如同總統將要執行的政策宣示
: 就像其他總統政策一樣 都必須符合相關的美國法律
: 總統先生很清楚的表明此一堅定立場
: (本人不專業的翻譯 應該翻出其中八成的含意 我想在意思上應該沒有什麼太大的錯誤
: 若有 請各位先進指教)
: 依據這段國會證詞 可明確了解 中美三公報只是政策宣示 效力低於國內法
: 位階自然低於臺灣關係法
: 2-b
: 看到這裡 中國人和紅統一定跳起來說 靠 國際法美國說了算喔
: 好 那我就問問中國人
: 中美三公報 有像中英聯合聲明一樣 得到國會認證了嗎?
: 比如軍售問題的817公報 你既然說是協定 協定寫明生效日期是幾年幾月幾日?
: 連簽個貿易協定都有生效日 817公報生效日是載明幾月幾日 說來聽聽?
: 中美三公報 格式有像中英聯合聲明那樣嚴謹嗎?
: 再說一次 若中美三公報沒有得到美國國會認證
: 當公報內容不牴觸美國法律 美國行政單位應基於誠信原則
: 繼續執行公報上的政策承諾
: 但公報內容牴觸美國法律 美國行政單位基於對法律尊重
: 自然以法律為優先
: 這是所有民主法治國家都會遵守的原則
: 除非中美三公報以條約形式簽屬 經美國國會通過 成為美國認證的treaty
: 此時中美三公報的位階才會高於台灣關係法
: 不過真有這麼一天 我看台灣關係法早就廢除了
: 藍統派的朋友 想想看
: 如果蔡英文到菲律賓發布公報 要補助對方10000億美金
: 要買單嗎?當然不要
: 如果蔡英文和他國簽屬貿易協定 經過國會通過
: 台灣要遵守嗎?當然要
: 那麼簡單的道理 我想所有懂民主法治的地球人都懂
: 3.美方是否違反三公報 我的看法是軍售有打擦邊球 其餘方面很有信用都遵守公報
: 3-a
: 美國表達得很清楚acknowledges就是認知 不是承認
: 美國並未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人感謝美國
: 但美國承認世界只有一個中國 <=台灣人完全同意
: 美國也承認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就是PRC政府<=台灣人完全同意
: 3-b
: 對於軍售問題 817公報寫到
: its arms sales to Taiwan will not exceed, either in qualitative or in
: quantitative terms, the level of those supplied in recent years since
: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 and that it intends gradually to reduce its sale of arms to Taiwan
: 美國政府說要減少對台軍售 其武器性能和數量不得高於建交初期的水準
: 一堆中國人就說 你看你看美國沒做到
: 拜託一下 這段話要照美國人的方式理解 你中文版愛怎麼翻 是你家的事
: 拿武器水平來說 你認為2000年的軍售戰機給台灣
: 還賣1980年代時賣給台灣型號 再賣一次嗎? 可能嗎? 那乾脆不要賣好了!!!!!
: 美國的意思是說 若1980年代 美國軍售給台灣是1.5線的裝備
: 依照817公報宣示 2000年美國軍售給台灣的裝備 就是2000年時 美軍1.5線 2線的裝備
: 若1980年代 美國軍售給台灣是2線的裝備
: 依照817公報宣示 2000年美國軍售給台灣的裝備 就是2000年時 美國2線 2.5線的裝備
: 美國是不是打擦邊球 玩模糊地帶 是呀!! 本來外交就是這樣
: 所以真正合乎國際規範的條約 每一條都寫得清清楚楚不給你打馬虎眼
: 況且中國人也一樣呀 以前口口聲聲說要跟國際社會共同促成朝鮮半島無核化
: 結果金三胖發展核武導彈好幾年
: 中國嘴巴說有制裁 是真的制裁不讓對方有核導彈
: 還是做做樣子打擦邊球的制裁應付國際社會 傻子都知道!!!
: 朝鮮在中國邊境試爆核彈 沒事沒事 罵一下意思意思 大家繼續做生意
: 台灣呢?只不過是個小兵誤射飛彈到澎湖還打死自己人 一堆中國人就氣到雞飛狗跳
: 台灣如果在金門試爆核彈 幹 我看中國人不把台灣人殺翻三輪才怪!!!
: 請大家記住 一位曾任中國智庫的女性學者 上電視對朝核問題跟中國民眾講述的的評論
: 其談話涵義為如果美國動朝鮮 我們就動台灣
: 由此看來中國人到底把同為共產血液 勞動黨統治的朝鮮當兄弟
: 還是把民主多元政治的台灣當兄弟 只要稍具邏輯判斷能力 都能知曉
: 藍統們 醒一醒 拜託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8-18 06:43:00
各國對條約的重視程度不同,經查在美國憲法當中國際條約和國內法位階相等,美國保有很大的解釋權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8-18 13:41:00
拳頭大的時候,誰都有解釋權。這是常識。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8-18 15:59:00
你們要不要試著來個對質?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8-18 16:47:00
海邊人是什麼梗?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7-08-18 17:06:00
你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到底引用那一條得出建交聲明,公報性質是否旨在創設國際法義務的結論?
作者: zaknafein987 (蒼)   2017-08-18 17:12:00
住海邊管真大 跟你是還巡一樣吧 很多年前的網路梗海巡才對 錯字不好意思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7-08-18 18:08:00
給s大 請教您<經查>是查哪裡? 我想學習一下... 真心 拜託
作者: h2901911 (h2901911)   2017-08-18 23:45:00
re沒有看內文就直接噓嗎... 天啊...人家開頭就在講...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7-08-19 00:07:00
樓上你回開心的?我是在問"那一條"。不是隨便丟個公約出來說裡面有,聽眾就照單全收 。國際條約性質定義不引vclt,跑去隨便拿一個講外交人員權利義務的公約來談,就是不懂裝懂。
作者: h2901911 (h2901911)   2017-08-19 00:56:00
說你沒有看內文是因為,C大分明沒有"旨在創設義務"他文章裡的用詞跟你想扣在他頭上的話分明對不上阿再者,我不覺得人家提到一份公約內容,你看完公約後確定他所言不實再噓也不遲吧。想罵人不能先用功一下嗎?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7-08-19 01:07:00
內文都在談國際法了,所以跟國際權利義務無關?然後拿一個講外交人員權利的公約來談國內法和國際條約位階?整篇到底在寫什麼啊?你是那來的自信覺得我沒看過他提到那份公約?
作者: h2901911 (h2901911)   2017-08-19 01:41:00
你是哪來的自覺覺得我覺得妳沒有看過那份公約??還有,你是分不清楚"有義務"和"旨在"的差異在哪裡是嗎?我說的是:你看完公約覺得沒有寫你就直接說內容沒有不必扣人家一句他沒說過的話。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7-08-19 02:03:00
你到底在糾纏什麼啊?如果沒國際法背景知識,不用開始檢討我要不要噓。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7-08-19 08:01:00
喔 這個requiem又是什麼國際法背景知識的大大說出來聽聽阿台獨份子只嗆別人沒專業就不准出來,自己倒是沒關係
作者: h2901911 (h2901911)   2017-08-19 09:12:00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歪曲別人文意還這麼理直氣壯= =然後,你覺得公約內容沒有就說沒有,你沒時間看就好好"請教"對方是在哪一條,如果對方答不出來或答非所問你再批評也不遲。 今天抓個對方沒有附上第幾條就反對這種廉價批評令人不敢恭維。RE大就算從被我批評的時間才開始看現在也該看完了吧... 那麼內容沒有就是沒有,有就是有,你大大方方地說就好,不用陰陽怪氣的繞彎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7-08-19 11:35:00
哦,柯開始來戴政治帽了嗎?
作者: F04E (Fujitsu)   2017-08-20 11:34:00
為什麼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就要受其約束?自以為天朝?
作者: orangesabc (人生到現在一事無成)   2017-09-07 00:12:00
r兄的言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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