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porn水桶一週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10-13 17:43:24
10/15改判:按原判決隨意性過強,考慮後頗有不當,謹以2-3判為鬧板,改判一週。
  依檢舉:
推 x23x: #1Pt444uN #1PsptN4n 底下exporn板友推文含有不雅圖片 10/12 18:42
  查其推文所連之圖片為蟑螂圖。判定為鬧板。該兩篇文章的原po得刪除之。
初犯水桶一週,他貼了兩張,第二次或許就可以不算初犯了,但考慮到尚未處份
,這次就算兩週,此判。
  又研判其推文原由乃受abdullah引戰發文之影響,可見隨意亂捅敏感話題所
能引發之反應。得有此等強帖附薦,始作俑者或也差可滿足了。
作者: DarthCod (鱈魚)   2017-10-13 21:39:00
之前他在歐美影集板就鬧過一次,應該和引戰無關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10-14 04:00:00
各板板務在初犯累犯處理上 通常是受到警告或水桶後又觸犯相同板規才屬於累犯 本案是貼圖兩次後被檢舉不應算累犯 否則就會像MRZ對我的經典判例 #1HMKrzfc把我糾正他的一篇文拆成五個部分各判水桶 變成十年板規規定初犯水桶一週 那就是水桶一週 "或許就可以不算初犯了" 板主自己都不確定的情況下應先審慎討論而非自行做板規沒有的延伸罰則 會讓板友無所適從
作者: ilha   2017-10-14 09:58:00
版主自己調整改變即可 不用一直談心
作者: ksacet (ksacet)   2017-10-14 10:59:00
樓上沒搞懂責任歸屬的問題就惦惦吧 誰桶的就誰負責不然板主自己就內戰了 當然要先有共識出來
作者: ilha   2017-10-14 12:46:00
在版面上公開逗人是嗎版主之間可以私信溝通吧講的好像別人才是版主 自己就不是版主似的依照版規 版主可以自行調整才對呀 何必公開質問其他版主呢自己可以作為就該作為啦 何必扯別人怎樣怎樣這樣就像是之前公開說不信任某版主 現在又公開質疑他版主逗人似的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17-10-14 12:52:00
同意樓上說的可以私信溝通,現在搞得好像每個版主都各自為政一樣以後有什麼公告,三個人商量後再發應該沒有很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0-14 13:07:00
每個判決下回文方式,感覺好怪……家人有不同意見跑到社區留言板對話?
作者: ilha   2017-10-14 13:21:00
這就是歷史版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0-15 10:52:00
撐不到一天的「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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