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美建交公報的真相(3)-翻給自己爽

作者: tsuyoshi2501 (Tsuyoshi)   2018-04-20 15:26:02
國家級重要文件
翻譯成兩國文字時 另一國不會派精通其語言的人員檢視??放任各自寫爽?
這可不是在FB寫文章呀!
可能會使用模糊一點兩邊可以接受的詞彙,但那也是兩方討論後可以接受的結果
不可能放任另一方寫爽的
連一般人寫文件也不會這樣搞好嗎!
何況是外交文件
真當 老美不懂中文?
國際關係 有時候就是模糊中取得各自想要的,要寫的清清楚楚 黑白分明 。那還需要外
交人員做啥?叫學法的來寫就好了呀。
就跟817公報一樣 老美只賣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但什麼是防禦性武器有老美定義。
作者: 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 )   2018-04-20 15:30:00
其實有另依外一個很簡單的評判標準 就是看中文版的公報 有沒有送聯合國存放 如果有代表是有效力的但是沒有並無法證實公報無效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8-04-20 18:04:00
應該說都有各自解釋空間對內交代啦人家也不會因為這點小事 就壞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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