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懷王是不是被項羽殺的,現有史料幾乎只有「項羽派人暗殺」的說法。
無論動手的是共敖、吳芮還是英布,項羽總被指認為教唆殺人的最上層。
而這些史料的真假和矛盾有沒有辦法證偽呢?答案是不行。
我們連義帝的屍體都沒辦法挖出來驗屍,搞不好他只是去郴縣的途中路過耒陽遭遇山洪,
十幾天沒有吃東西之後被人設宴款待結果狂吃撐死也說不定。
如果哪天挖出項羽寄給英布的暗殺令,那我們大概可以說「罪證確鑿」。
但是目前缺乏證據的情況下,難道我們直接說「證據不足,書中這節不可信」,就可以
拍拍屁股走人嗎?
那還討論啥啊?
因此,就算真相其實是「劉邦把英布吊起來、眼睛蒙上、灌水、捏奶頭、用不知何物夾
他手指來逼他承認是項羽教唆他殺人的」,我們還是只能用現有史料來認定項羽教唆
幾個諸侯王殺死義帝。
不然我們要怎麼討論JustSad提出的「項羽教唆殺人不等於殺人」和「項羽殺義帝不比
殺子嬰嚴重」這兩個問題?
當然我知道在法學上,只憑這些資料只能說「證據不足,無罪」(台灣司法例外),
但我認為《史記》中除了某些「只有三個人知道」的密室協商,其他的孤證還是採信
比較輕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