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友蘭誣陷北大教授章廷謙

作者: ostracize (bucolic)   2018-10-31 10:27:35
http://www.open.com.hk/old_version/1001p38.html
馮友蘭之女指控錢鍾書造謠
   十一年前,一九九八年,北京和上海的報紙報導,北京大學哲學教授馮友蘭的女兒
馮宗璞指控著名學者錢鍾書在一九七九年訪問美國時造謠誣衊馮友蘭在文革中坑害朋友,
錢鍾書的妻子楊絳出面回答,錢鍾書從來沒有這樣說過馮友蘭。
  我恰巧瞭解這件事。我研究文革歷史多年,做過大量的調查,正好認識聽到錢鍾書說
這話的美國學者。我知道:第一,錢鍾書確實在美國批評過馮友蘭在文革中的劣跡。一九
七九年他到斯坦福大學做了一次談話,用的是英文,回答聽眾提問時,他說起文革中知識
份子普遍受到迫害,但是也有知識份子表現不好,有人揭發同事,造成同事家人死亡。他
舉的例子就是馮友蘭。第二,錢鍾書所說是真事。第三,在北大發生的一系列迫害和恐怖
,其實比錢鍾書所說更嚴重。
  事情原委是:馮友蘭揭發中文系教授章廷謙曾是西南聯大文學院國民黨區分部委員。
章廷謙不承認。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五日,掌管北大的「工宣隊」在東操場召開「第三次寬
嚴大會」,在全校一萬師生面前,宣佈對章實行「抗拒從嚴」,「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
,當場扣上手銬,塞進停在場邊的吉普車。
  在這樣的高壓下,北京大學一大批教員職工被迫紛紛認罪,比如中文系音韻學教授林
燾被迫承認要炸北大水塔。章廷謙的一個兒子因此自殺;妻子也腦溢血癱瘓,再也沒能起
床。後來北京大學軍宣隊把他們在北京大學如何「深挖」出一百零二名「階級敵人」寫成
長達兩萬字的「經驗報告」上呈,毛澤東批示「照辦」,作為中共中央文件發放全國。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8-10-31 11:08:00
辛苦轉載。可惜這話題 台灣沒啥人有興趣吧閒扯一下 話說很多人覺得科舉 特別是八股 殘害世人其實我倒覺得 如果上升到整體國家的層次然後你又同意 世界的進步是少數菁英帶領 普通人跟上而已那麼科舉制度本身 (考試內容是另外一回事) 在形式上我覺得還是有挑出菁英的效果譬如這個馮友蘭 他本身是滿清進士 但民國時拿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可見強的人 到哪兒都強當你會哭哭制度差的時候 某種程度上 也不過就是你弱而已所以才需要制度的保護對不起 看錯資料 Q^Q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10-31 12:09:00
識時務未滿16考上進士真神人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0-31 12:14:00
如果不是毛澤東 哪來這麼多"被"挖出來的階級敵人?其實在專制體制下就是這樣要能當官的不只要聰明 還要懂的上面的要什麼 年紀輕輕的就當官的更是各方面都出類拔萃所以通常都是最"識時務"的
作者: fayever (yesman)   2018-10-31 12:59:00
文革時如此,現在不也是如此?上面看不爽叫你拔校長就拔,覺得經濟受威脅說貿易制裁就制裁,誰管你餓孚遍地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8-10-31 15:06:00
提醒一下 台灣有行政救濟程序文革的時候應該沒有訴願法 行政訴訟法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0-31 15:11:00
樓上說的沒錯 不過法律這種東西還是要靠人去維護當違憲的事情做出來都沒人去維護 講不同的法也不過就是傷害到某些相關利益者時有人跳出來拿法律拖延而已當整體社會的法治概念不足 法治的效果也會大打折扣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8-10-31 15:13:00
樓上講的我接受,但我想表達的只是不應輕易否定台灣在法治化的努力縱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但拿來跟文革時期相比是極不負責任的說法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0-31 15:17:00
樓上說的沒錯 不過對法治的維護不斷倒退 距離徹底崩潰就不遠了
作者: fayever (yesman)   2018-10-31 17:25:00
有法有什麼用,官字兩個口,怎麼詮釋是掌權者的自由,真的不用把法看得那麼重要,不然你看看最近發生的事情,法律有起到什麼積極作用嗎?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8-10-31 18:56:00
這麼喜歡放大絕?那就請你丟棄所有法律的保障再來叫板
作者: Highflying (HighFlying)   2018-10-31 20:09:00
呵呵 拿管中閔來當範例
作者: dragonclwd   2018-10-31 20:15:00
怎麼沒印象管中閔的「萬人寬嚴大會」有召開過?
作者: hizuki (ayaka)   2018-10-31 20:50:00
法院判決算什麼?法院判決違法就可以拒絕了
作者: Doomsayer (ritter)   2018-11-01 00:37:00
居然會問有法有什麼用?XDD我真的快笑死了用意識形態挑選例子的結果就是這樣
作者: fayever (yesman)   2018-11-01 08:47:00
有什麼好笑?中東犯了什麼法要被歐美蹂躪?非洲人犯了什麼法要被當豬仔販賣奴役?以前喊著黨政軍退出媒體,現在開放政黨投資媒體事業的,可是同一批人。難道又是時空背景不同之術發威?法律是拿來限制升斗小民的,刑不上大夫,歷史還真是完美地詮釋了這幾個字。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8-11-01 09:44:00
又是一個制度無用暴力至上論者你就繼續講你的案例自爽,不要被欺負就哭著找法律記得用你最愛的"暴力"解決就好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1-01 10:45:00
我覺得f大跟幾位是在雞同鴨講其實這是一個法治和法制的問題台灣絕對是個法制社會 做任何事情都有基本的法律規範但是台灣還算不上是一個法治社會 因為就像 f大說的太多人為介入主導凌駕甚至玩弄法律的事情更嚴重的是當玩法弄法的事情出現 卻沒幾個人跳出來反制維護法律 實際上也沒有可以對抗的方式和手段絕大多數人如果有跳出來 維護的只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法律本身 這就造就了只要玩法弄法的行為可以充分分贓滿足各方利益 大家對於玩法弄法的行為就無所謂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11-01 11:15:00
律師的責任就只是維護客戶的利益全世界沒有例外 制度如此遊戲規則也只是如此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1-01 12:15:00
抱歉 哪裡講到律師?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8-11-01 13:19:00
談法律自然就會跟律師有關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1-01 13:23:00
可是維護法律不是只靠律師吧?律師只是應用法律的人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11-01 13:32:00
誰甘願自損利益去「維護法律」?當然是跳出來 請律師維護自己的利益殺人犯也要全力爭取無罪 不是維護法律乖乖就範 制度就是這樣設計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11-01 14:21:00
說的好 所以這只是一個法制的社會不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因為所有人想到的都只是自己的利益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8-11-01 19:07:00
現實歐美等法治社會就是一個這樣的社會
作者: dragonclwd   2018-11-01 19:08:00
原來重點不是要戰法律而是要戰政治,現在開放政治文所以可以直接講何必拐彎抹角 QQ
作者: demintree ( )   2018-11-02 08:05:00
完全不同意八股取士等於會挑菁英,事實是你找文學教授研究物理會比較好? 找儒學來治理經濟真的會好? 太小看領域和專長問題了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11-02 08:37:00
推看血統才能挑菁英 血統不會騙人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8-11-02 12:11:00
朱元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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