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uncanHines (DuncanHines)》之銘言:
: 最近看談文革時期的書
: 常看到街道居委會這個詞
: 跟造反派、紅衛兵常常擺在一起
: 這兩者我懂
: 街道居委會卻是新的詞彙
: 又google不到很多資訊
: 請問這是什麼組織呢?
農村﹕縣──鄉鎮──行政村──村民小組
城市﹕區──街道──居委會──居民小組
街道行政機關稱為 街道辦事處
居委的全稱是 居民委員會﹐僅在城區(或鎮)非農業居民中設置。
一般一個居委會轄區內的人口﹐在一千到一萬人之間﹐轄區之間有明確的邊界劃定。
一開始﹐中共建政之後並沒有設立到居委一級行政﹐最小的政府機關就是街道鄉鎮。
街道鄉鎮之下﹐與民國政府一樣算是地方自治。
後來到了1955年左右﹐依據“化被動統治為主動統治”的列寧史達林主義理論﹐
由於農村之中早已有了合作社、村委、村民小組等機構進行統治﹐
中共其時缺乏的主要是對於城市居民的有效管理控制﹐
於是開始設立街道之下的居民委員會﹐當時其主要職責是﹕
動員轄區居民響應政府號召﹐實施執行政府決策﹐
將原本在工廠、學校等組織管理之外的城市居民﹐主動控制起來。
(但憲法不承認其為正式的政府底層機關)
後來到了文革時代﹐奪權無罪﹐造反有理﹐原有行政體系被清洗﹐
居委會就成為底層統治的實權機構﹐
上報轄區情況、下達上級通知、開會批鬥、征勞役派任務....
甚至由於推行共產﹐原本轄區內的中小工廠企業、商店﹐都收歸居委會管轄﹐
具有財政權、行政權、制訂轄區內法規條例權....
如果一家有客人來訪﹐晚上留宿當地﹐則要到居委會報備在案﹐
居委會也可能進行搜查﹐抓捕未報備外來人員﹐收繳收音機、書籍等。
(那個時候﹐一方面美、台大功率反共電台持續向大陸播音﹐一方面大陸嚴禁收聽﹐
收音機需要登記報備在案﹐未報備未批準者一律違法。
另外﹐美、台、港通過各種渠道﹐包括海漂、空漂﹐向大陸運送反共宣傳書籍﹐
另一方面大陸宣揚 知識越多越反動﹐科學、哲學、經濟等書籍地下抄本非常流行)
所以會有俗語﹐叫“居委半夜來敲門”﹐就跟蘇聯肅反時期差不多﹐很嚇人的事...
好一點也是來通知明天幾點必須去某某地方聚會批鬥某人、
明天起全民不許做某某事、明天每家要出多少個勞力到哪個地方參加義務無償勞動...
到了文革結束﹐改開之後﹐恢復憲法﹐地方權力上收﹐
1990年代之後﹐重新立法規定居委會為地方自治機構而非統治機關﹐
居委的權力大幅收縮﹐成為替街道辦事處收繳地方征費(垃圾處理費、治安巡邏隊工資、
衛生滅蚊)﹐規劃建設地方文娛體育場地等﹐
原來的居委所轄共產制工廠企業商店﹐大都收歸街道辦事處管轄﹐
所以現在的居委會就跟住宅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差不多了。
2000年代之後﹐試點改革社區制﹐在全國各省各市各自取點﹐
嘗試進一步改善為民生服務﹐由於各自試點的內容不同﹐
模仿的對象從北歐、英、德、美、新加坡各自不同﹐
居委會的制度也有交叉制、兼職制、黨政一體制、議行分開制、分區小區制等等﹐
一般來說﹐越是靠近東南沿海的試點中小城市﹐就越接近歐美各國﹐
那大城市呢﹖大城市影響大﹐一般不會拿來試點風險的﹐
所以象上海曾經試過基層黨政分離﹐沒幾年就喊剎車倒回去黨主政﹐
大城市基層改革現在可能就看廣州、深圳、杭州的了﹐
由於各地情況各不相同﹐各市的具體做法並不一樣﹐而單一市中﹐
各區各鎮又會有細節上的不同﹐現在的實際﹐我也就沒辦法說具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