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uncanHines (DuncanHines)》之銘言:
: 美國立台灣關係法的時候好像才剛剛跟或是快跟PRC建交了
: 才剛建交而已,為什麼美國就敢大動作做出這個跟PRC意思違背的動作?
: 很好奇當時的情勢,美國立台灣關係法時不怕觸怒PRC嗎?
轉移政府承認給PRC,對美國國會而言是突襲
我們經常把國家想像成單一的行為者,這也比較容易討論國際事務
不過現實上國家下面有許多行為者,美國的三權就經常出現不一致的作為
尼克森訪中是1972,簽的上海公報是強調中國只有一個
此時的合法政府是誰,美方表示留待兩政府去處理,並未定奪
美方此時的立場是對於台灣未來獨立或統一皆不插手
但最終方案必須是和平處置 (Manthorpe 2002, 212)
而移轉政府承認是1979年的事
但其間尼克森、福特和卡特其實都面對公眾和國會的強力反對
由於1972年的協議也預告共同防禦條約的終止
美國國會因此很迅速的通過台灣關係法作為回應(339 v 50, 85 v 4)
(218)
回到你的問題,有什麼好觸怒的呢
一方面立法跟總統手上的行政權是分開的
這是許多中國和台灣的觀察者至今沒搞清楚的問題
另一方面,美國既然沒有承認中國對台的聲索
那麼跟台灣進行任何層次的交流、防衛甚至是干涉,都不違反三個公報的內容
只要不去碰觸「中國只有一個、PRC是合法政府」
則美國的作為都沒有任何違反協議的問題或法律上責任
這點,也是很多國際間觀察者,包括中國和在台觀察者常出現的謬誤
只要不事實上、暗示承認ROC的地位、不承認有兩個中國
要怎麼跟台灣玩,都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甚至因為不承認台灣是國家,也沒有干涉禁止的問題
所以前面聊過幾次,國際法本來就是國際現實的精隨之處
這兩個東西是一體兩面的,前者是後者的修辭、工具
而後者則是透過前者演譯的,真正的強權,必然是兩者皆嫻熟運用
去翻看看美國歷來多少高階官員擁有國際法的背景,就會知道這在講什麼了
→ AlisaRein: 台灣關係法是國內法,裡面內容隨美國解釋. 01/17 18:15
→ AlisaRein: 記得有人提過 台灣關係法其實也沒有罰則. 01/17 18:16
差不多如此,國內法要怎麼定就怎麼定,實際上有多少效果的變因很多
其內容主要是確保台灣的事實上獨立、軍售,確保台灣的自衛能力
往後的數十年間至今,美國也還算是相當遵守這個底線
美國雖然遵守1982年第二個公報,往後逐年減少對台軍售
不過在1989天安門事件、中國採買大量Su-27
1995-96第三次台海危機,都讓國會調整觀點,逐步恢復對台軍售和軍事交流
(Kan 2014, 26; 57) (Thim 2015)
再過來2000年前後,中國開始迅速大幅增加軍備預算
加上2001年的EP3事件,讓布希當局決定增加對台軍售案
往後台美軍事交流層級逐漸提高,為的就是因應兩岸軍力失衡
2003年扁政府舉辦公投雖然讓美方不耐,美國的助理防部長還是警告PRC
對台動武無疑地會招致美國的介入 (Manthorpe 2002, 232) (Kan 2014, 8-11, 28)
至於這幾個月美方在行政和立法上算是趨向一致
簽了很多後續的對台法案,整體看來,要說美國沒有遵守台灣關係法上的義務
大概也是不容易論證的
→ saltlake: "現在"中美貿易大戰,美國怎不怕觸怒中共? 中共現在 01/17 18:52
→ saltlake: 和美國立台灣關係法時相比,相對美國實力增強還變弱? 01/17 18:53
美國社會對於工作機會被中國吃掉的不滿,這個已經醞釀好幾年了
從2001年支持中國入WTO、相信中國會走向市場經濟、開放公平競爭
到今天,美國的製造業算是徹底覺醒了
不只是工作機會被搬去中國,技術機密拱手送中國
實際上還要面對中國政府用西方投資的錢,拿回去補貼在出口的貨品服務上
美國和西方社會等於是用自己的錢,去跟自己的產品競爭
如果中國實力增強後是走向市場、自由和民主
西方國家大概還是溫水煮青蛙,不過今天既然銳實力的研究已經是西方顯學
往後20年的發展,應該會是「拿回過去的損失」還有「拉回原有的平衡」
在這兩點做到之前,美中貿易戰大概不會縮手,西方也不會太快鬆懈
→ IBIZA: 實力應該是拉近了 但當時美國是想討好中國 01/17 19:51
說70~80年代中美實力拉近,那是笑話
如果說當今實力拉近,則要看談的是經濟、軍事、政治、文化還是哪個層次的影響力
中國增強是毫無疑問的事實,不過美國的國力依舊是外星層級的
至於當年,在抗蘇的立場上與中國利益共同,那是正確的
推 sdd5426: 不管中美關係如何 為何美國要怕觸怒中國? 01/17 19:52
主要是要抗蘇,這點中國跟美國當時的利益是共同的
推 Aotearoa: 同樓上 01/17 20:32
→ lueichun: 那個法不是建交當下就想對付PRC,而是建交條件 01/17 20:39
台灣關係法是國會事後主導的
與PRC建交則是總統主導的行政權檯面下進行的
說是建交條件,那是基於事實認定的錯誤
→ swatteam: 因為國會法案沒辦法指揮總統外交承認的特權 01/17 21:05
→ swatteam: 所以總統可以輕易解釋成國會收錢辦事 影響不大 01/17 21:05
→ DuncanHines: 當時美國的策略好像是要極力拉攏PRC 01/17 21:21
噓 aresjung: 當時他們很清楚自己是老三,而老三該是什麼樣他們也很 01/17 22:55
→ aresjung: 懂,有些事情在當老三的時候就是得吞下去。 01/17 22:55
推 JosephChen: 先搞清楚建交是誰主導,台灣關係法是誰主導再問這問題 01/17 23:11
→ midas82539: 你先想想看當時的中國有什麼討價還價條件吧? 01/17 23:26
→ midas82539: 毛澤東當然可以生氣呀,問題是中美建交的牛肉要不要? 01/17 23:28
→ EvoLancer: 中國就拿到想要的 也不需要得寸進尺 01/17 23:32
推 wory: 當時建交的條件之一為美國從台灣撤軍,這個比台灣關係法更好 01/18 01:16
可以這麼說,也因此國會迅速以台灣關係法作為回應美總統的決定
推 Sinreigensou: 我記得美國判斷中共當時沒有渡海能力 01/18 01:45
有無渡海能力是50年代的考量了
作者:
exporn (fuxkme)
2019-01-18 10:35:00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1-18 11:38:00推個
國際法也是強國解釋的好嗎比如說沖之鳥「島」可以接釋為「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1-18 12:55:00沖之鳥是「島」而太平島是「礁」,拳頭大的邏輯。換句話說,中國如果拳頭已經夠大,哪會吃虧……
請問一下 拳頭夠大的定義??? 是要多大???美國拳頭夠大了嗎??? 它有為所欲為都不理會國際法嗎?就我所知 美國最近因為中國都不守國際規範吃虧很多耶所以是美國拳頭還不夠大嗎??? 所以才會一直吃虧嗎???
作者:
LaiTW (LaiTW)
2019-01-18 16:02:00記得古巴曾在安理會提出美國非法進攻,美國直接動用否決權
所以古巴最後被美國滅掉了??? 古巴變成美國的一州???
作者:
LaiTW (LaiTW)
2019-01-18 16:12:00所以美國在這事件理會過國際法?你可以說美國比中共還遵守國際法但要說美國沒有不理會過國際法就完全脫離現實
美國為啥要打古巴??? 一個正常國家在面對非正常國家威脅時 還只講法律 那是棒槌的行為... 要解決事情
作者:
LaiTW (LaiTW)
2019-01-18 16:24:00請參考豬玀灣事件
能用法律是最好~ 對方不聽的時候才是比誰的拳頭大請問美國哪件事情不是先訴諸法律戰??? 哪件事情是一開始自己理虧 就見笑登生氣 嗆聲要直接用打的???古巴把核飛彈放在美國家門口 難道是美國理虧???
作者:
LaiTW (LaiTW)
2019-01-18 16:29:00你要不要看一下豬玀灣事件的時間和古巴飛彈危機的時間..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9-01-18 18:36:00呃 個人認為所謂"不正常國家" 一般意思是指明明是一個國家但卻少了一些正常國家會有的權力 (啊 也可能是多了一些 笑應該不是指這個國家的行事作風如何。在我們的立場 美國是您定義中的正常國家。但美國在很多中東國家眼中大概不是當然 我猜在您眼中 是那些中東國家不正常。所以您的定義說穿是屁股在哪個位置的問題。
就是因為美國先搞豬玀灣想非法顛覆卡斯楚 古巴才架飛彈有人先後順序完全搞錯
卡斯楚上台是合法的??? XDDDD 如果不是合法的 那何來非法顛覆之說??? 結果古巴搞了幾年??? 變又老又窮以後
終於知錯能改 也開始選舉了...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反美
你也知道是被美國制裁的啊 那當初還有膽跟美國作對???
支持美國 宗教立國君主獨裁限制女性都是合法的因為美國以前就喜歡派兵搞巨棒政變顛覆拉美各國啊
對付這些獨裁國家也是有先後順序的 只有傻瓜才會 一次
只是一家美國水果公司還可以非法掃射當地人民 超正義
全面宣戰~ 現在跟沙特還不錯 不代表未來不會搞它...現在只是還卡一個更壞的伊朗在那邊還沒消滅掉而已...
看看沙特暗算美國公民 川普的雙重標準態度XDDDDDD
作者:
LaiTW (LaiTW)
2019-01-18 18:57:00阿本斯時期的瓜地馬拉表示...............
運河照國際法本來就該還本國 美軍直接派部隊推翻巴拿馬尼加拉瓜也是 不讓美國控制運河就派兵 超合法民主合法卡斯楚之前 美國派兵扶植的古巴總統也都是獨裁者美國自己派兵佔領古巴扶植獨裁者控制古巴經濟就合法?卡斯楚前一任巴蒂斯塔也是靠美國支持政變上台啊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8 19:27:00
推文是在爭拳頭還是爭法理...
比沙特"更壞"的伊朗還有選舉 女性地位屌打沙特沙特支持的恐怖組織數目>>>>>"邪惡"伊朗
觸怒PRC有甚麼好怕的? 只會在國內抵制跟打壓外商而已我還不知道伊朗有派出行刑小隊去國外大使館分屍記者找一個在歷史上觸怒PRC下場很慘的案例來看看吧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8 22:03:00
樓上說得爭贏拳頭的不要法理一樣,事實上不管拳頭爭的如何法理都是會去爭的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8 22:29:00
有不補的嗎?連殖民地也會補法理啊...
會補法律也是因為已經有個既成事實這個前提啊是法律屈就既成事實 而不是既成事實屈就法律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8 23:44:00
既成事實屈就法律,應該還沒既成事實不補法律的情況
那也是因為既成事實無法改變 只好新訂法律以符合事實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8 23:50:00
日俄目前是補的進行式吧?2013年還有消息
它們沒打算補和談或結束戰爭狀態,它們兩國只想要爭島有沒有拿到島才是重點,其他都是次要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0:00:00
2018年就有俄日同意以《蘇日共同宣言》為基礎加快和平條約談判的新聞了...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0:51:00
最新的是幾天前的新聞,俄羅斯聲稱主權要補回法理了
俄國嗆有主權 哪有說必須補法理?拉夫羅夫都直接嗆日本要承認二戰戰敗結果了
所以才說等於重談了,建立的基礎其實不是宣言之上,是要日本承認二戰敗戰結果這個基礎之上你承認這個結果,我們再來談法理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04:00
2018年一開始是加快之後改成重談,雖然是進行式仍然有時序的
兩方的主張根本沒交集啊拉夫羅夫:二戰結果已經寫進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哪裡有說需要補新法律???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10:00
樓上說的是不是舊金山和約?
你不會問巴夫羅夫??你不是有看新聞??我還想問你是看哪篇新聞說要補新法律我看的新聞中巴夫羅夫提到的都是舊的條約啊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14:00
蘇聯有出席但沒簽舊金山和約...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18:00
你是不是激動過頭了?拿蘇俄沒簽的盟軍文件說是舊的條約?舊的條約是哪條?
我看的新聞沒寫是哪條啊所以我才問你看的新聞有說要補啥新法律啊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21:00
你看了新聞卻不查史料然後說人腦補?
這樣問就叫激動??你一直說俄國有要補新法律卻不說是啥法 這不是腦補?我沒看到哪篇新聞有寫所以問你 你都沒回答啊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25:00
原文:「俄羅斯聲稱主權要補回法理了」,法律在哪?
巴夫羅夫只提到聯合國憲章 你叫我查啥史料對啊 所以新聞哪邊說要補回法理??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27:00
舊金山和約沒簽,蘇日共同宣言重談,你說的舊的條約是什麼?bulls0722: 拉夫羅夫:二戰結果已經寫進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你查的史料是什麼?
你說的補回法理是什麼??我只是問你巴夫羅夫哪邊說要"補回法理"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31:00
舊金山和約沒簽,蘇日共同宣言重談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33:00
你引用的"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是什麼?
我看不出來巴夫羅夫聲明有這個意思所以問你哪邊看來的我引用巴夫羅夫的聲明啊 所以我叫你問巴夫羅夫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34:00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35:00
下面連接就有日俄的宣言原文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39:00
你不知道的新聞聲明又不查史料來說別人腦補?
人家俄國本來就沒有打算要走法理條約這條路啊,你要條約?可以,承認現狀,不然沒有也沒差,反正過去70年沒
你直接認定他講的盟軍文件就是日蘇共同宣言就是腦補啊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42:00
bulls0722不要亂改別人的話
新聞和外交聲明有提到的我就說幾分 我不過度解讀新聞有講我再查也可以啊有沒有查史料跟有沒有腦補沒有直接關係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44:00
bulls0722: 拉夫羅夫:二戰結果已經寫進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 01/19 01:07bulls0722: 哪裡有說需要補新法律??? 01/19 01:08dragonclwd: 樓上說的是不是舊金山和約?01/19 01:10我問的是舊金山和約,日蘇共同宣言時盟軍早就解散,哪來的盟軍文件腦補?
所以我1:07的巴夫羅夫聲明哪邊說要補回了??盟軍解散也不代表之前的盟軍文件沒有效力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50:00
誰說"之前的盟軍文件沒有效力"?
所以巴夫羅夫聲明哪邊說要補回了??你可以回答了嗎?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53:00
一直都回答過了,「舊金山和約沒簽,蘇日共同宣言重談
巴夫羅夫只說結果寫進聯合國憲章和盟軍合約 沒說要補回他沒說要改聯合郭憲章和盟軍文件巴夫羅夫:日方要求違反聯合國憲章>>>補回?????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1:57:00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00:00
11月的事,以1956年的宣言為基礎dragonclwd: 2018年一開始是加快之後改成重談 01/19 0
dragonclwd: 最新的是幾天前的新聞,俄羅斯聲稱主權要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01:00
1:04,就說過了,你又錯了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03:00
你不要斷章取義別人的留言,你引的01/19 00:51前面我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04:00
還說過dragonclwd: 2018年就有俄日同意以《蘇日共同宣言》為基礎加快和平 01/19 00:00,結果你沒搞懂時間序以為bulls0722: 弄了半天 結果你拿的是去年的新聞
去年11月願意加快和平 但三天前俄方又轉趨強硬回到原點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06:00
01/19 02:00,這就是你只看新聞不查史料的結果...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07:00
Swallow43: 加快(X)重談(O) 01/19 00:09都比你明白...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12:00
喔,所以主權原本就有了,寫在哪裡?你引用的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裡,哪名字叫什麼?
巴夫羅夫直接嗆四島主權是俄國的 日本必須承認他哪有根據條約要求主權 既成事實就是俄國實際控制啊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15:00
bulls0722: 拉夫羅夫:二戰結果已經寫進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 01/19 01:07,你自己引用的結果改口說bulls0722: 他哪有根據條約要求主權... 01/19 02:14
他只是說結果已被編入聯合國憲章和盟軍文件我們必須處理 沒說根據這些條約所以主權是俄國的巴夫羅夫只說要處理二戰遺產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28:00
你自己都說了"直接嗆四島主權是俄國的",卻不看史料中日蘇共同宣言要還兩座島,難道是北方六島?
所以一切重談啊 哪裡有要補回??之前談的都沒共識啊還是回到我說的 俄方要日本承認俄控四島事實再說俄國要求簽的新合約必須遷就俄國擁有主權的事實拉夫羅夫還嗆日本是世界唯一不完全承認二戰結果的國家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34:00
四座還兩座=剩兩座,嗆四島主權多的兩座哪來的?日蘇共同宣言可不只談領土爭議,你知不知道"一切重談"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2:37:00
還會包括什麼啊...
本來說要還的兩座至今還沒還 俄方要日本先承認俄國擁有四島的主權才能進行和平對話兩島主權哪裡還給日本了?連日媒也只是單方面說有希望在你的定義裡 還在談判=兩島主權已經歸日本了???你貼的WIKI不就寫了"就算有所謂「移交」發生也只是治權層面,主權與治權是分離討論的兩件事。何況對於這份宣言因日本當初的「拒絕履行」而拖延了太久,日本有一長段時間是要求四島全部歸還,導致現在需要一切「重談」"你自己貼的連結就打臉你自己了啊
作者: Akaiito (花梨) 2019-01-19 07:48:00
增長見聞了
俄國基本上鐵定是以現實作為談判基礎 但日本無法接受當初蘇聯對雅爾達密約的履行 當然是包括北方四島這也是為何蘇聯不簽暑舊金山和約原因之一也有可能是被西方列強制裁 又想拿北方四島吸引日本上鉤
作者:
LaiTW (LaiTW)
2019-01-22 22:38:00我好像沒說過「有國家沒遵守,國際法沒用」這種話吧原PO要不要再看一次我的推文豬玀灣事件情況是違反國際法的利益大於遵守國際法的利益已經不符合原PO的「基於國家利益最大化而遵守國際法」像美國在1985後就依個別案件決定是否接受國際法院的管轄權你可以說基於利益最大化,多數國家多數時間遵守國際法但也必須承認國際法並不是一定會被遵守,尤其是對大國而言最後,個人認為拿國內法與國際法來比是非常不恰當的國內法本身在一般情況下有「政府」這個單一強權而國際法在多數情況是多強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