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明朝內閣牽制皇帝的"法定權力"是半調子吧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1-09-02 15:06:42
※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我目前先傾向如標題這麼認為。順便問問大家的看法。
: 明朝仍是專制皇權,據說內閣在「法制」上有某程度上的牽制皇帝的作用
: (所謂須由內閣首輔「發動」草擬詔書之類說法),所以相傳有所謂崇禎因為大臣抵制
: 而無法更早詔令吳三桂率師回防北京的說法。
: 但我的分析是,上述所謂大臣的抵制,在明朝法制上只是半調子的程度吧?
: 1.大明法制(關於皇權、朝臣職掌)的依據文本是大明會典嗎?
: 2.因為聽說在明朝法制上,皇帝仍可「自己單獨」(不需要大臣同意)發布有合法性的
: 聖旨(或詔書?)去行事?有沒有經由大臣發動草擬,只是在於若有署名草擬的大臣則有
: 風險因為白紙黑字的署名而有可能背政治責任罷了?是這樣嗎?
: 3.若張三是內閣首輔但不願意發動草擬皇帝希望的政策,皇帝有法定權力撤換這位不合作
: 的首輔、換上比如說願意合作的李四當首輔吧?張三沒有權力「因為不副署自己的免職令
: 」就讓皇帝對自己的免職令無效吧?
: 此外,同樣以「好似拿抵制的大臣沒辦法」的崇禎為例,他下旨殺掉的那些大臣裡面,可
: 沒有高高興興不想抵制自己被皇帝殺頭這回事吧?所以大臣的抵不抵制根本是轉移焦點。
: 4.明朝法制上,如果張三、李四一干得勢朋黨的滿朝團夥連成一氣全部抵制皇帝,皇帝有
: 法定權力破格提拔沒有參加過科舉的武將擔任六部尚書、侍郎,甚至擔任內閣首輔嗎?
確實都是半吊子
基本上是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有明確規定文官可以限制皇帝的
世界史上,我有印象的也只有英國的大憲章,也是因為這樣大憲章才一直被拿出來講
中國史上,文官朝臣牽制皇帝的方式一直都是靠不合作運動
你去看看魏晉南北朝、隋唐早期就知道了
皇帝得安撫這幫世家大族,對他們低頭,為什麼?
因為只有世家大族才有人才,他們知識壟斷
你要治理天下就得靠他們
再來回到明朝
首先,中國歷朝都有在進行文武分流、重文輕武這些舉措
到最後的結果就是武將、軍官退出朝堂不能干政,只能當高級打手,所以朝堂大事就是文官討論決定
明朝就是皇帝跟文官、士大夫共治
而矛盾也就來了
政治權力是固定的,皇帝多一點,文官就少一點
兩邊都想爭權,這當然就是各憑手段
皇帝要是手段低劣,那當然就是會被壓著打
當然皇帝如果不爽,的確可以大殺特殺
但殺完了,你還要再拉一批上來幫你治天下
太祖、成祖為什麼敢大殺特殺?
因為他們有能力再拉一批人上位幫忙治理,他們不怕你反抗,然而其他皇帝未必有這個能力的
最後回到你的問題
2、3、4其實是同一種問題
皇帝強行推行政令、提拔人才,其他人不配合又有何用?
你拉了一個內閣首輔,文官朝臣卻不配合、不合作,這個首輔能夠幹嘛?
你強推一個政令,結果上至朝臣下至縣令都不遵守,你這個政令能幹嘛?
明朝到了後期,整個文官朝臣已經完全抱成一團
從中央到地方,從高層到基層幾乎都是同一派系
皇帝強行提拔一個官員,那個官員的下場就是眾叛親離、舉步維艱,因為完全沒人要配合他
所以皇帝要搞政治鬥爭,通常都是扶持一派跟另一派對打
如果整個朝堂上都只有一派,那皇帝就是要另外找人出來鬥爭,只不過這難度就更高了
大概就是這樣
作者: bcs (= ="frailty..gggg XD)   2021-09-02 17:32:00
明代文人滿多會帶兵,王陽明,孫傳庭,熊廷弼,曾銑。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1-09-02 18:32:00
明代進士舉人的出路不單有文官路線,還有武官系的兵備道,很多會帶兵的文官實際是兵備道出身並不是,走兵備道的進士舉人是被京官視為武將集團,兵部系統,不是他們覺得他們有文官烙印,而是京城的禮部系統認為他們就是地方武將的代表武將干政更多是指依託部隊控制京城治安權進而操控朝政但這是因為武將具有獨立的財政權和人事任命權之故,這兩點只要掌握在中央手中,武將的兵權說沒就沒了
作者: HarunoYukino   2021-09-02 21:57:00
大憲章不是文官限制皇帝,是國王向貴族妥協不過基本上國王也對大憲章視為無物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1-09-02 22:37:00
英國實質意義上的君主立憲始於維多利亞死老公...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1-09-02 23:13:00
象徵意義一樣有討論的價值啊。大憲章就是代表約束王權的產物,哪怕象徵意義遠遠多於實際意義,但它確實就是提供了一種法理上的依據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滿狗屁的)   2021-09-03 00:37:00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1-09-03 01:05:00
政治權力的法理依據就不是純粹的法學問題而是政治經濟和權力的問題了,沒有這三個要素的強力支持,大憲章作為法理依據是沒法被認同的
作者: HarunoYukino   2021-09-03 03:48:00
法條只是具文跟沒有是一樣的你講的只是藉口而已,就如同反對派都會拿祖宗家法不可廢來當理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