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親戚互助的道德義務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6-07 19:04:55
忘了在哪本關於明朝的書看到,明朝官員如果不接濟本族貧困的親戚,
好像對官聲有礙,會影響升遷機會? 不知會否被言官攻擊而左遷或撤職
? 但這所謂本族,是多近的親戚才算? 總不會同姓的都算吧?
這種親戚間接濟,紅樓夢裡頭也多有提及,最有名的橋段之一就是劉
姥姥進大觀園。進園目的記得也是想找有錢親戚接濟,以及謀個關於興
築園子的差使? 不知這種親族接濟僅是道德義務還是官府立法強制,比
方像先前明朝官員的狀況?
作者: 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鳥)   2022-06-07 19:11:00
記得應該是有一套規定宗族間各種關係的法律族長可以自行處罰好像就是這邊出來的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2-06-07 19:12:00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會有污點。你就想成現在企業的潛規則就好,學歷好看的才能升,學歷不好看的,做到死還是小嘍囉
作者: 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鳥)   2022-06-07 19:14:00
不知道是法律還是潛規則之類,我記得是有這一回事幾年前高中課本上有看過,但當時想說不考就隨便看了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2-06-08 11:30:00
親戚可以拿來作文章這件事情 到本朝都還是這樣喔另外幫親戚這件事情 本身是個"面子"問題台灣比較難感覺出來 但是你到海外或對岸 宗親會同鄉會的力量就能體現了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06-08 17:44:00
現在中共黨支部就基本退出村一級了啊,村選舉基本由當地的宗族,村霸或者農村教會把持,村黨委書記說話普遍沒村長有用,這情況都持續了20多年了在中共退出村鎮基層的情況下,你覺得這套登記制度還有甚麼執行力?制度法律制定了是一回事,實際執行情況又是另一回事華北地區的農村無論三自教會,新教教會還是家庭教會都很多很活躍,而華南和華東農村,就是以祠堂為中心的宗族作為基層互助組織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2-06-08 21:54:00
這也是有趣的現象,為何南方的宗族有保留下來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06-10 02:11:00
華北地區的基層組織空洞在清末時就存在,而我們翻開清末的各種動亂範圍,可以看到華北甚至關中是被犁過好幾遍的狀態,在基層政府缺失的情況下,基督教就在華北發展迅速,這和中國教會發展史的記載是對得上的南方的宗族組織和基層政府並沒有遭受這麼徹底的破壞,基督教的傳播就比北方要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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