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對做愛史很好奇
感覺這其中掩藏著共計會光明會想要掩蓋的歷史
如果不趕快了解 隨時都會被共計會光明會抹消掉歷史
剛剛看到一篇文章
"羅晃潮在《“豬花”淺論》中考證,當時“豬花”主要來自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以綁架或引誘手段強賣或拐騙的女子。 1853年,在香港只花40大洋就可買到一個10歲至15歲的女孩。隨著需求的增加,專業人販子集團——“#協義堂”也於1852年應運而生,並在廣州大量拐買女性至舊金山。首批600人,每人買價50大洋,在美國以1000大洋高價賣出。據《#舊金山晚報》估計,從1852年至1873年,“協義堂”販賣女子6000名,獲利至少20萬大洋。
其二,自願出洋為娼者。據方雄普的《#華僑婦女舊聞錄》記載,1854年,名妓阿彩從舊金山“賺錢”返回香港,到處炫耀她得到的財富,並以此為誘餌,引誘三四十個青年婦女隨她到加利福尼亞賣淫,阿彩成為老鴇。
此外,還有因家貧或遭不幸而被賣身出洋的少女和幼女;原本是奴婢而被輾轉賣出洋者;以收養女或納妾之名而直接被賣出洋者;以及不甘受窮或受辱的年輕寡婦。
範若蘭在《允許與嚴禁:閩粵地方對婦女出洋的反應(1860-1949年)》中說,閩粵等地重男輕女,買賣婦女早就有之,加上海禁大開,中國政府無權管轄的香港和澳門,“豬仔館”和“豬花館”林立,無知民婦和貪圖富貴的市井女子極易被拐騙。
在陳為仁《#苦力貿易——拐騙擄掠華工的罪惡勾當》記載中,踏上航程的“豬花”的境遇與黑奴差不多。 1854年,以英國人柏頓為船長的“英格伍德號”從寧波開往澳門。船上有47個被拐賣的女孩子,年齡最大的僅8歲。
葡萄牙人販子馬丁內茲把她們塞入長約9英尺(約2.7米)左右,寬不過6英尺(約1.8米)的小船艙。孩子們連伸開腿坐下的地方都沒有,只能蜷縮著擠在一起。排泄物、嘔吐物充溢其間,惡臭令人窒息,女孩子們渾身骯髒,身上生了癬疥、膿瘡,加上滿身跳蚤,癢痛難熬,一個個蓬頭垢面,面如死灰,痛苦地呻吟著,還免不了被毒打折磨。 。為防止船艙透出惡臭氣味,人販子全然不管這些女孩子的死活,竟把船艙間的縫隙封堵起來。
馬丁內茲用皮鞭拼命抽打一個小女孩,孩子仇恨地說:“我落到你手裡反正是死,與其以後受罪,我還不如現在就死。”此船在廈門停泊時,被船上一名好心的中國船夫告官了,這些女孩子幸運地被搭救。
馬丁內茲曾明白地告訴別人,這些“豬花”一運到澳門,駐在那裡的西班牙領事自會從他手裡接過去,他轉手之間就可從女童身上賺到1600多銀元。而受僱於他的英國船長柏頓,也會獲得高額的賺頭。
這些“豬花”到達舊金山後就如同奴隸一樣被拍賣。除少數被有錢人買去當妾或奴婢外,其餘都賣到妓院裡。
麥美玲、遲進之的《#金山路漫漫》一書說,1870年時,僅舊金山,唐人街上就有妓院159家。劉伯驥在《#美國華僑史》中說,據美國方面的記載,1870年時全美有中國人約三四萬人,其中婦女僅2000餘人。這2000餘名婦女當中,除了100餘人為眷屬之外,其餘1500至2000人均為妓女。"
那時候跟10歲女生做愛是很普遍的?
那時候10歲女生來月經了嗎?
我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