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v (魁羽)》之銘言:
: 當佃農透過競價(定額租高低)的方式爭取某塊地的耕種權利時,也會評估此地能種植的
: 作物價值及產出,最終會選擇最有價值(賺最多錢)的運用。
: 所以不管是定額租,還是分率租,只要投資產生的,落入口袋的回報,高於其付出的成本
: ,地主、佃農都有誘因持續投資。
其實這點是錯的
首先當時新竹的地租是全國最高,佃農數也是最高
但是收穫和其他縣市相比較並不突出
也就是種植收益本身和佃農是否承租土地並沒有關係
實際上是其他方面才導致佃農就算打死地主也要佃租的主因
新竹州的楊梅當時就發生過佃農因不滿地主拒佃打死地主的案例
而且類似的案例和糾紛非常的多
其次林家也有針對彰泉的問題採用不同的佃租方式後來引發大規模械鬥
單純是地主個人愛好
所以這個是沒辦法用經濟學理論去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