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薦] 民初的聯省自治為什麼行不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9-02 05:44:32
※ 引述《coober (coo6er)》之銘言:
: 很多人就喜歡裝糊塗
: 聯邦制的差異在哪
: 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簡單的例子? 是通例還是特例?
: 華盛頓某高官的小舅子
: 人不是很成材
: 但家人贊助 外加找人推薦
: 所以去名校花大錢拿了學位
^^^^^^^^^^^^^^^^^^
美國某些名校可以買學位,這種事情美國人「大多不知道」?
: 整個履歷看來很漂亮
: 現在某州某鎮有一份財務官的職務出空缺
: 高官想要安插過去
: 經過詢問之後得到答覆說
: 閣下的小舅子學經歷很不錯 是一個人才
: 但是很抱歉 本鎮的職務都是用選舉的
: 鎮長是選的 法官是選的 財務官是選的 連驗屍官也是用選舉的
: 所以無法直接安插位置
: 但是呢~ 閣下小舅子的資歷這麼好
: 本鎮非常歡迎他來參加選舉
: 然後想當然的
: 大家都知道高官的小舅子根本不可能選得贏
: 贏得選舉的是一個高中學歷
^^^^^^^
是要強調「德重於才」?
: 但在本地所有人都從小認識
^^^^^^^^^^^^^^^^^^^^^
: 認為是一個勤懇正直的人
^^^^^^^^^^^^^^^^^^^^^
敢問這種判定人才的方式,在蝙蝠俠所在的高登市這種超級大都市能適用?
以下是網路搜索找到兩則關於美國法官人選決定的概論。
一、比較老的學術論文摘要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021549
論著名稱: 美國法官選任制度
編著譯者: 黃正銘
出版日期: 1962.07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7 卷 第 3 期 /22-24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4743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法院;法官;選舉;上訴;初審;司法行政
中文摘要: 美國有兩種法院,即聯邦法院與各州法院。聯邦法院的法官。
全由總統任命。州各級法院的法官,則多由人民選舉,但實際上由州長任命者
,亦約佔半數。憲法起草人當無意聽任在兩屆選舉之間,政府職位發生空額,
所以有由州長派代的規定。在米歇干州,州長依第二○款任命的法官,多於選
民依第二、八、九各款所選舉的法官。法官任命的困難,即在不易得到適當人
選,政治色彩最濃厚的州長,亦知良好的任命是政治力量的來源,但他沒有時
間去尋求適當人選來補充他可派代的缺額。因此,他必須依靠某種幫助。除了
政黨以外,許多地區的人民團體和律師公會,均可推介候補人選。對於律師而
言,他們由於職業上的責任而嚴肅的從事於司法行政的、改革,和對於人民而
言,他們希望法院儘可能達到公平的理想,則下述可蘭經上一節經文,饒有意
義:統治者任命一人擔任職守,而國內尚有更合格的人才時,即為對上帝和對
國家犯罪。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3-09-02 20:49:00
美國哪裡可以買學為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9-02 21:32:00
樓上出多少錢?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3-09-02 21:37:00
出1e買學位這種事情很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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