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這邊的老房子 被建商說服改建
(真的不是我....我家老房子還在等都更 畫為商四800% 要捐地)
之前是用地坪去算 1:2.5
所以 如果40坪的5層建築
每戶的土地持分只有8坪
所以只能換到 8*2.5=20坪的新房子
建商蓋的新房子 最小30坪起 而且公設比30%
所以想住到原本的實際大小
還需要額外付出 40 / 0.7 - 20 = (37 * 每坪單價)
台北市用40萬來算好了 還要多付 1480萬 真是有夠誇張的
就算是1:1兌換 還是需要多付(40-20)*40=800萬
所以我覺得原po感覺還滿划算的
因為不但一毛錢都不用出 而且還有補助
40坪的話 蓋屋子期間一個月補助40*800=32000 整層出租的價碼了
而且屋子蓋好後 馬上增值
原本的老房子可能只能賣30*40=1200萬 新房子40*50=2000萬
是我太不貪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