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17:09:22賣方想動用履保帳戶內金額 不管要動用多少
要先粗估計算賣方交屋後可實拿金額
簡單計算如下:
成交總價-房屋設定債務(包括銀行及民間設定之1胎或2胎)
-仲介費-增值稅-其他費用=屋主可實拿金額
賣方先動用價款 一定要小於屋主交屋實拿金額
買方若同意先讓屋主動用履保價款 動用的部份
未來就不在履保責任中 風險由買方自行承擔
乍聽之下 一聽到自行承擔 這樣買方就不太願意讓賣方先行動用
事實上 先動用是有風險的
最怕過戶前 有人對這間房屋向法院做假扣押
買賣合約是否會解除 這就看個案而定
是不是房屋過戶後就沒風險 這也很難講
若是屋主之前有做連帶保證人 因而招致債務保證責任
房屋原設定銀行若不給塗銷證明 交屋就會出問題
很多買方常認為 如果賣方非常緊急 想動用金額又不大
賣方已把過戶相關資料 如權狀 印鑑證明交給代書
房屋過戶後 就可同意讓買方先動用
這是出自 自認為安全且合乎人情的決定
這筆38萬相對屋主賣屋可得金額 說不定是小小筆
自己想辦法找錢 不會太困難
如果38萬對屋主來說是大大筆 更不能同意先動用
連38萬都被視為大大筆 那代表出包風險更大
我個人傾向不同意先動用 簡單安全不就是履保的用意
※ 引述《Deathscythe (月光)》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請問各位大大覺得買方可以答應嗎?會不會有風險呢?
: 我的朋友買了一間房子
: 賣方有另外的新房要裝潢
: 需要36萬現金
: 想先動用履保帳戶的金額
: 會開同額本票給買方
: 我的朋友是覺得如果給人方便也算做個人情
作者: ricely (飲水思源) 2010-09-01 20:13:00
但事實上先行動用履保款項 算是蠻常見的 要有協議書 且要查詢對方的信用狀況
作者: ricely (飲水思源) 2010-09-01 20:15:00
如果買方硬不答應 賣方也莫可奈何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0:23:00就我所知 賣方先行動用履保帳戶金額 佔總成交比率很低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0:24:00查詢信用 頂多就是聯徵 尚未設定的民間借款是無法得知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0:27:00先行動用 沒出事就沒事 出事呢 浪費時間去搞善後
作者:
DHJ 2010-09-01 20:30:00借文問一下~目前看中標的被銀行假扣押~賣方欲動用屢保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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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J 2010-09-01 20:31:00解除銀行的假扣押.若聯徵結果只有假扣押銀行跟房貸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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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J 2010-09-01 20:33:00那有哪些過戶前後的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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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1:26:00用履保帳戶專款去解除賣方假扣押 會有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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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1:27:00無法查出賣方在民間還有哪些借款 買方若同意動用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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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1:29:00風險自負 畢竟從解除到過戶這段時間 有時間差 沒人敢保證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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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0-09-01 21:30:00最怕就是假扣押解除後 又有第二次假扣押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