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寓的四樓
生活機能也不錯 旁邊有學校 公園
出巷子就是接大路 十幾分鐘車程就能到市區 車站
可是缺點就是很老舊 有壁癌 因為是頂樓 也有屋頂漏水的問題
那麼房子本身有貸款 已繳了一大半了
可是之前委託的仲介 卻一直沒消息 讓屋主感覺不積極
所以後來又換一個仲介
而新的仲介過一陣子則說 有客戶有興趣 但認為須要整理修繕
但屋主認為雖然仲介這樣說 可是若花錢整修後也不一定能保證成交
所以屋主有一個想法是 自減賣價 當作是買主的整修成本
因為屋主本身對整修房子外行 覺得整修的程度不同 費用也不同
不曉得如何拿捏 也不曉得整完之後會不會是對方想要的
而且原本所開的房價就是低價了 只為了清貸款
若花大錢整理後 一樣遲遲賣不出去 本身資金週轉又更困難
那麼屋主認為自行砍價 讓買主以更低價交易 但要自己處理修繕問題
這樣的想法行得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