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動產泡沫化 西班牙金融惡化

作者: hifree (hi)   2012-05-28 10:12:05
拜託,請您不要再自打嘴巴好嗎?
→ stock123:買中古屋自用 就是中間財 05/27 23:49
中古屋計入GDP是您說的,可不是我說的
不要賴到我頭上好嗎
我記得我明明說的是
自用住宅亦設算租金之目的,主因住宅房屋為具生產性資產,在不同國家間,
自用住宅與租用住宅之比例可能差異甚大,
家庭可以租房屋居住或購買房屋自住,不論租用或自用,SNA規定皆需計算其價值
怎麼您這個人喜歡自己匝個稻草人刺爽的習性還沒改過來嗎?
至於營造業的部分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資料,本來就不到GDP的3%
至於不動產業的8%
其中7%是依據SNA規定的租金年化計算
跟房價根本無關
請不要再拿錯誤的資料誤導別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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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free:http://www.cier.edu.tw/cef/p2.pdf 05/27 12:20
→ hifree:台灣的營造業(建築+營造工程)占整體GDP不到3%,哪來的五成 05/27 12:22
→ hifree:之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21606177
2.由於SNA只提到應對自用住宅進行設算,但自用住宅如何運用或完全不用(空屋),對其\
是否應予設算並未提及。由於國內在資料蒐集方面無法得知自用住宅是如何運用或完全不\
用,且空屋亦應維護保養,攤提折舊,因此政府編算上是將所有自用住宅設算租金,並依\
SNA的建議「依各國國情及統計項目完整性考量」參考政府房屋稅籍檔中,自用住宅比率\
、總樓地板面積及地價、各地實際租金的變化來進行編算。
3.故大體而言,理論上只要是自有住宅且未出租出去,不論其運用方式如何即應設算租金\
,計入GDP,另若已出租即按其租金計入GDP,只不過有多少自用住宅是出租的這也是一個\
難題,比較難分別計算,因此政府編製上以整體考量,即參考房屋稅籍檔中,自用住宅比\
率、總樓地板面積及地價、各地實際租金的變化來進行編算。
http://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4%B8%8D%E5%8B%95%E7%94%A2%E6%A5%AD+%E4%BD%8F%E5%AE%85%E6%9C%8D%E5%8B%99+GDP&source=web&cd=3&ved=0CFMQFjAC&url=http%3A%2F%2Fwww.stat.gov.tw%2Fpublic%2Fdata%2Fdgbas03%2Fbs4%2FNiYB%2F%25E9%2599%2584%25E9%258C%2584%25E4%25BA%258C.doc&ei=ewbDT7H0MITmmAWR0bSyCg&usg=AFQjCNGtQ0OmBoLJqqyZDTKynXNZ9tffLQ
不動產業則根據財政部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統計及成本費用分析統計,推算其生產總額、
中間投入及生產毛額。至於不動產業中的住宅服務生產毛額則以家庭收支調查實付
租金及自有住宅設算租金所得估計,中間投入則以住宅裝修費及支付之金融中介服務計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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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之銘言:
: 早上詢問主計處 就如同我前面所講的
: 買中古屋自用是不能計入GNP
: 只有中間因為房屋移轉產生的房仲費等才算
: 該繳的稅收也不能計入
: hifree 引用這篇主計處住宅服務
: 和買中古屋自用 是不是生產財 根本無關
: 網路上隨便抓文章 卻不清楚真實意義 下次請改進
: 有疑問請打02 23803466 綜合統計處詢問
: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 stock123:麻煩請念大一經濟學 搞懂買中古屋自用是不是可以算生產財 05/27 23:47
: : → stock123:又在凹了 買屋自用哪來的租金年化 05/27 23:48
: : → stock123:買中古屋自用 就是中間財 05/27 23:49
: : 推 goldmark:中古屋又不用原料興建,頂多重新裝潢要花點錢,算進GDP好 05/27 23:51
: : → goldmark:奇怪... 05/27 23:51
: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21606177
: : 2.由於SNA只提到應對自用住宅進行設算,但自用住宅如何運用或完全不用(空屋),對其是否應予設算並未提及。由於國內在資料蒐集方面無法得知自用住宅是如何運用或完全不用,且空屋亦應維護保養,攤提折舊,因此政府編算上是將所有自用住宅設算租金,並依SNA的建議「依各國國情及統計項目完整性考量」參考政府房屋稅籍檔中,自用住宅比率、總樓地板面積及地價、各地實際租金的變化來進行編算。
: : 3.故大體而言,理論上只要是自有住宅且未出租出去,不論其運用方式如何即應設算租金,計入GDP,另若已出租即按其租金計入GDP,只不過有多少自用住宅是出租的這也是一個難題,比較難分別計算,因此政府編製上以整體考量,即參考房屋稅籍檔中,自用住宅比率、總樓地板面積及地價、各地實際租金的變化來進行編算。
: : ================================================================
: : 簡單講SNA的計算就是把你的購屋成本攤提到年化租金裡去了
: : 也就是說就算自用,也只是把年化的租金一次性給付而已
: : 這是SNA對GDP的基本定義
作者: winwind (馬拉松一年級生)   2012-05-28 11:15:00
很明顯你輸了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2-05-28 11:32:00
魯蛇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2-05-28 11:42:00
到底想幹麻?
作者: lionwiner (每天看monitor十五小時)   2012-05-28 12:18:00
第一句話就是沒計入GDP的意思啊!中間財不計入GDP
作者: lionwiner (每天看monitor十五小時)   2012-05-28 12:33:00
中古屋"買賣"對GDP貢獻是有獻的,和買屋自住無關啊...你說的設算租金,就算沒有買賣,也是該算的,但和房價也
作者: lionwiner (每天看monitor十五小時)   2012-05-28 12:34:00
沒什麼直接關連!你們這樣戰,會無限輪迴下去
作者: lionwiner (每天看monitor十五小時)   2012-05-28 12:36:00
第一句打錯!是"沒有貢獻的" 這樣才對 昏頭
作者: muta0714 (ˋ( ̄▽( ̄▽ ̄)▽ ̄)ˊ)   2012-05-28 12:37:00
感覺這一系列文還蠻有趣的(?)
作者: LeeLaa (開垃圾車的阿胖~!)   2012-05-28 12:47:00
長知識 推!!
作者: shyangwang (大海兒)   2012-05-29 01:38:00
一個在講自住行為,一個在講房屋交易,前者算租金列入GDP,後者不列入
作者: shyangwang (大海兒)   2012-05-29 01:39:00
這是認知差異,沒必要針鋒相對的吧XD
作者: chancie (c)   2012-05-30 17:46:00
法官助理到底有多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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