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加就是違建 通報即可拆

作者: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15:13
1.來源連結: 聯合報 中華民國一0一年六月十六日 星期六
2.內容:
[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夾層屋雖讓房屋有增值感,也常被拿來當成賣點,
但房仲業者表示,
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只要有人通報違建,都恐面臨被查報拆除的命運。
房仲業者表示,這些違建其實都不應該計算房價,但市場通常習慣以三分之一的
坪價來當成頂加的房價。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經理黃舒衛表示,會用三分之一的價格,是因租金反映。
例如在北市的30坪房屋,每月租金約2萬,以租金回推,每坪約20多萬,
相當於北市每坪均價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他指出,台北市政府以民國84年1月1日為分界,在此之前的為既存違建」,
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在此日期之後產生的新違建/,就會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
要點/規定應查報拆除。目前礙鹼政府人力不足,無法進行全面拆除,
但只要有人舉報,例如有妨礙都市計畫、公共交通、安全、衛生、及
對市容觀瞻有重大影響者,
在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黃舒衛表示,有些賣屋者把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及夾層屋等所增加的坪數
計算在屋價內,讓買方覺得價廉」,其實違建的部分不應該算入房價。
他說,民眾若有意購買「頂加違建,或想買了之後分隔雅房出租獲利,購屋前應仔細
評估風險。
3.心得或感想:
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當公寓越來越老化,頂加對建物承載,就是很大的安全問題,儘早拆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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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2-06-16 11:19:00
出租營利行為的是優先拆除對象
作者: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42:00
法院判例:頂加出租穫利要分與樓下各屋主(頂樓屬共有)
作者: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45:00
還有交屋才3天,頂加因屬違建,旋即被政府強制拆除的..
作者: taipeiol2008 (taipei101)   2012-06-16 11:58:00
買頂加違建,要想清楚,不要沒得到便宜,還變成負擔
作者: e33195 (向左走向右走)   2012-06-16 12:22:00
可是台北巿舊公寓還是滿滿的頂加 怎麼都沒人去拆@@形狀 大小 顏色超多元...醜死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6-16 12:37:00
但是當版友上來發問增建或違建的時候 大家的回應就是"台灣人不都這樣蓋 小心別被抓就好"
作者: kutkin ( )   2012-06-16 12:38:00
反正賺錢是別人 被拆也是別人的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6-16 12:40:00
反正總結 不管有沒有賣掉或買到 被拆或賺到 最後關我屁事反正出事了 建議的人電腦一關 或自請水桶 拿他如何
作者: kutkin ( )   2012-06-16 12:53:00
做決定本來就該自己負責
作者: kutkin ( )   2012-06-16 12:54:00
別人只能提供你資訊 並不能幫你"決定"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2-06-16 14:14:00
建議的人電腦一關 或自請水桶 拿他如何好像在說某人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2-06-16 17:46:00
我絕對沒有影射誰 請不要對號入座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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