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不好意思,借用一下標題原文請教大家。
以下是我家的一些情況,想請問各位這樣是否符合安心成家的資格。
1.我和太太今年2月結婚,但她的戶籍並沒有遷入我新買的房子(去年5月購入)
2.太太本身名下有一棟房子,是岳父母登記在她名下的。
3.在我新買的房子裡,父親、弟弟、妹妹的戶籍都在這個房子,但妹妹名下有自己的房
由於在這一系列文中,有提到分籍分戶。所以想請教大家這樣子
是否能符合此專案的資格?
謝謝各位
※ 引述《cempc ( )》之銘言:
: ※ 引述《attila2 (喔)》之銘言:
: : 這一點我在兩年前取得資格有問過原先承貸的合庫,他們的回覆是
: : "如果政府停止補貼,那該部分貸款會直接以銀行評估你的信用狀況來決定利率"
: : 所以貸款還是有但是利率可能會刺激一點~
: : 所以如果已經有其他優惠貸款的話就要評估一下了
: : 當時我取得了資格但是依舊沒有去申請,因為兩年後利率變成2.5多
: : 但是我已經全額適用兩千億優惠房貸了,免息兩年後虧18年利息~建議您還是評估一下
: : 當然如果沒其他優惠房貸當然是先辦了再說
: 抱歉,借用標題問一下~
: 今年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內政部)已公佈了
: 想請教一個問題
: 假設我原貸款是從01年~20年(20年期)
: 而假設申請青年安心成家且通過,自02年開始撥貸
: 那我青年安心成家的期間,是自
: 02年~20年(19年,配合原貸款的期限),還是
: 02年~21年(20年,以20年期計算)
: 一個小小的問題,請教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