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標題急問高手
若是預售屋,目前僅下訂金,尚未簽約
但有簽一式三份的簡易訂單
請問在7日內,可以要求全額退訂嗎?
還是一樣要先寄存證信函比較保險呢?
存證信函可以用直接交給對方的方式嗎?
還是要去郵局寄送呢?
※ 引述《eagleman (寶島阿宅)》之銘言:
: 各位知識淵博板眾好
: 小弟在周日時參觀預售屋
: 在講價時與建商拉鋸
: 最後談定若現場我先簽約並刷訂金可以此價成交
: 其中契約部分賣方並無簽約
: 另外並未滿5天審閱期
: 後來兩天考量賣方預售屋銷售還不到1/4
: 想要再冷靜思考一下
: 但比較有問題的部分為我已經在合約書上先簽名
: 請問這樣還能夠退訂嗎?
: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