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買賣,發現被侵占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4 22:46:00
不好意思,向大家請教一下,
之前家裡賣了一塊土地給建設開發公司,已簽訂買賣合約,委託永X仲介,
買方訂金已入保證金專戶,但是最近鑑界才發現部分土地,
有被鄰地所有權人侵佔的問題,圍牆蓋在土地上,
延伸出來的問題就是買方要求處理這個狀況,
鄰地所有權人也對鑑界有爭議,要求重新鑑界,以上都算是合理的請求,
但是現在卡在買賣合約有履行的期限,大概在八月底,
重新鑑界到拆除地上物要花費相當的時間,甚至要走到法院的攻防都有可能,
所以可能會無法在期限日履行合約....
自己大概查了一些粗淺的資料,賣方有所謂的瑕疵擔保責任,
所以在期限內無法完成土地所有權的交付,在合約看來會相當不妙,
可能會有高額的違約金....
請問現在該怎麼做才會比較好,再次申請重新鑑界,請鄰地所有權人到場,
寄存證信函給鄰地所有權人告知他有侵占土地的事實,
協同買方跟鄰地所有權人到協調委員會協調,保存賣方積極處理的證據,
若真的無法拖下去,可否直接毀壞圍牆,好讓土地可以交付買家,
當然這樣做會產生許多問題,買家是否願意履行合約?
畢竟好像還有界定的爭議未除,地上財產權毀壞賣方要賠償,
這部份要跟違約金做衡量看哪個孰大孰小,應該是違約金大很多....
暫時自己只想到這些問題,在這個合約上是否毫無挽救的地步,
望版友可以提供一些想法,萬分感謝。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2-07-24 23:00:00
去問律師,你期待在這裡問到有用的答案嗎?不用錢的最貴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12-07-24 23:02:00
減價收受不就好了 如果人家的圍牆存在有20年還可主張地上權
作者: leochang (leo)   2012-07-24 23:31:00
唉...樓上這種回答...真是會誤導人啊...
作者: leochang (leo)   2012-07-24 23:32:00
坦白說,法律問題你去找律師會比較好...並非這沒強者而是這裡半瓶水很多,你分不出哪個是正確...
作者: leochang (leo)   2012-07-24 23:33:00
另外,這種事情...協調會比走法律途徑有用
作者: tainanuser (南南南)   2012-07-24 23:42:00
leeroy原來是住在圍牆的牆裡面?法律保障居住權
作者: tainanuser (南南南)   2012-07-24 23:43:00
可以這樣引用?莫非是活在清朝的圈地為王?
作者: arthurpan (arthurpan)   2012-07-25 00:54:00
不要聽leeroy亂講 問律師吧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2-07-25 00:56:00
在買賣前沒有申請過鑑界阿,我想應該不是市區土地吧
作者: amadeusli (阿瑪迪斯)   2012-07-25 14:49:00
先去鑑界看看,處理方式不一樣...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12-07-25 17:42:00
推文字數有限說不清楚 主張=/=判決 原po當然主張拆物還地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12-07-25 17:43:00
然後不就是上法院等判決 問題是原po的燃眉之急為買賣履約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12-07-25 17:45:00
期將屆 故個人認為比較單純的方法不就是跟買方協商標的物內
作者: leeroy (夏色の砂石車)   2012-07-25 17:46:00
容及價金 比向佔有人於買賣履約期前要回土地簡單許多
作者: kai761   2012-07-25 19:10:00
個人覺得,跟買方協商,另方面也進行與鄰人的鑑界與協商
作者: kai761   2012-07-25 19:13:00
不需要考慮時效取得地上權,實務上90%通不過"行使意思"這關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0:55:00
先感謝版友的回覆我們也希望可以與買家或是鄰地所有人協商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0:56:00
只是怕買家不願意協商這樣子可能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0:58:00
如果說只是單純契約取消沒有賣出,我們也是可以接受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0:59:00
甚至當初存進去的訂金所衍伸的利息返還都是合情合理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1:01:00
這個問題是家人遇到,自己並非當事人,自己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1:02:00
單純只是想分憂解勞,看能不能抓幾個方向去進行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1:05:00
應該已由律師跟代書進行三方的協調,該付的錢不會省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12-07-25 21:07:00
再次感謝版友的意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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