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政府大力宣揚的正義五法通過了,其實那五法跟正義一點有關係,跟你也沒有關係。
其中三法就是實價登錄一法規定代書要登錄,二法規定營業店頭要登錄,三法規定營業店
頭的
經紀人要登錄,多方登錄避免造假,用意不錯,也規定了建商也要登錄,自已不經過仲介
買賣代書代辦作業時,
買方得登錄。
其他就是合宜住宅及市價徵收土地,你是窮人,政府日後用高價徵收土地你也賺不到錢,
所以,跟你無關
我專就實價登錄的日後影響來談
政府的實價登錄的目地是
1.公開透明讓房地產交易更公平
2.作為調高土地公告現值的依據
目前,各縣市大多已經調高公告值一舛約10%,今年已經是第三年調高了
3.作為日後實價課稅的依據
要有價差才會有實僧課稅,要有價差就得有買進跟賣出的市價,現在是累積買進的價錢;
日後,賣出時就有價差可作為
課稅的依據。台灣目前一年約有5%成交量,換句話說得20年才有大量的資料可作為課稅的
依據。這是政府的推塞之詞,
台灣的全國仲介公會早在民國八十一年就有成交行情簿,之前是一季一本約800元,現在
是半年一本約2000元。
到現在也有20年的成交紀錄了.這裡面的資料完全真實。從不造假,因為,完全沒有造假
的必要,這才是最真實的資料,
反而現在的實價登錄會造買賣雙方造成實質影響,反而有造假的必要,若政府向仲介公購
買成交行情資料,也經由公會輔導
就能立即上手,簡單的不作,反而去作非常長期的資料庫,政府作事就是非凡人所能想的
到的。
政府沒有想到的影響
1.對投資客不利,實價登錄對投資客的重傷害比奢侈稅還要大。
我在101年八月買到一間房子1000萬元,我避開奢侈稅出租兩年後,開價1200萬元來賣,
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是,在實價登錄之後。事情變成很大條了,買方看到我的物件後,也看的很滿意,價錢
也公道,買方的第一件事情是
馬上上網看實價登錄,找一找有沒有附近的行情可供參考。結果是看到這一間我在101年
八月份買進來,進價10000萬元,
買方參考路段泰山成泰路一段1號-49號,大樓5/12,(12樓高的五樓)年份22年,坪數
46.15坪,完全符合,這下子進價完全被你的
談判對手知道了,生意人最怕的就是進價被公開,要畫虎畫蘭也辦不到了。此時就算是行
情已經是1200萬元,買方就是不爽買啦。
買方反而容易去買到登錄之前的房子,雖然,捷運通車了,泰山也漲了,但是,才兩年就
賺我200萬元,不爽啦。
買方最後會買到其他的房子,對這一間房子不是不買,而是,不爽的感覺總是得議一議價
錢,時間拉長,不是這房子別人買了,就是
要買的感覺不見了。換句話說,不買或買不到。
奢侈稅的應對是出租兩年或找親友沒房子的人來買,就能賣了。
但是,實僧登錄卻是無招可應付,買進價錢被得知,就破功了
投資客要如何應付實價登錄
一:找仲介小同行,他們或許可以配合把成交價錢寫高一點,我成交1000萬元,寫成1100
元,屋主沒有差,沒有稅金問題會配合。我登錄1100萬元
,兩年後要賣1200萬元算是很公道,買方反彈不大,至少比1000萬元賣1200萬元的反彈小
很多。
二:找屋主自售的,大家好商量,就登錄1100萬元吧。
這造成了一個現像,大品牌的仲介死對不配合,這會造成投資客比較會找小同行成交,特
別是現在屋主都一般約一次交給三四家同時賣。以後,小同行
反而成交量會增加。
2.對自住型的買方會造成重大損失
我是自住,我買來就是住20年,我買時是1000萬元,20年後,漲到2000萬元算是天公地道
吧。之前,你父母30年前買房是100萬元,現在漲到1000萬元,繳的
土增稅自用約20萬元,一般的約70萬元。賺900萬元繳稅20-70萬元,好爽,全世界最低的
稅。
你不同了,實價登錄後的30年,當然已經施行實價課稅了,你賣出2000萬元進價是1000萬
元,毛利是1000萬元,減掉開銷利息及其他政府認可的開支。
你可能得在次年的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賣房子的所得700萬元,這下子可好,至少
也得課稅200-280萬元之間。
所以,實價登錄對自住的殺傷力遠大於對投資客的殺傷力,
只是目前還好,政府也不懂,反正也不會執政這麼久。投資客也不懂自住也不懂。好吧,
看過就忘了吧,出門買房去吧。
3.若日後不實價課稅也是重傷害自住型的買方
實價登錄的目地之一就作為調整公告現值的依據,換句話說,目前,土地公告現值是市價
的三成,在政府一年調10%的努力下,你住了20年,也該調到市價了。
你買上述的房子,市價1000萬元,公告地價是300萬元,其實真實地價應為800萬元,你住
了20年後,調到市價了,買進1000萬元.就算賣出價錢也是1000萬元,
你的公告挸值是800萬元,房子是沒有漲跌,但是,你用來繳稅依據的土增稅是800萬元減
掉300萬元,你房子漲了500萬元,請你繳土增稅,你在繳的是多年來,
政府圖利民眾,而不調整的公告現值,當年的錯,請你拿錢來繳。
就依2.3.來說,以後買房子的自住型買方,你還為去年通過的正義五法而高興,別人把錢
賺走了,別人有土地被徵收用市價,是拿你繳稅的錢給地主。
我真不知正義是對誰說的,反正不對買不房子的人說的,你沒有土地也沒有正義。
五法當然得通過,稅基才公平,但是,讓我繳多稅的辦法別說正義,我多繳了稅,好像是
我袶制裁之後正義有實現,很不爽啦。我要繳稅別談正義。
帥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