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北換屋如何操作?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10-07 01:14:03
※ 引述《Arron0105 (Arron)》之銘言:
: 小弟在台北市有間舊公寓,市價約一千初,尚有房貸三佰多..,
: 想換間新北巿總價也約一千萬的電梯大樓,再請設計師裝修的美美的...,
: 因為手上現金不多,想以屋換屋,各位會建議先賣還是先買?
: 如果先買到但舊房還未脫手不就開天窗了?又如果先賣掉還沒買到,一堆東西也不知道搬哪?
: 請教各位如何建議?還是有別的操作方式?感謝回答~
很少針對個案回文,小弟建議先賣在買
*因為你會卡到兩房同時持有的貸款問題*
你現有在北市、想買的在新北,如果先買再賣,也就是說北市那間也在你名下,
又簽約買了新北一間,那麼貸款成數會被砍很多
尤其公營行庫,會要求你寫一張切結書,內容大意大概是:
◎第一是""你自己同意""貸款不超過6成,
這個"你自己同意"就像是"被自殺"一樣,(我對此點非常感冒);
◎第二是,如果你新北買了也貸款,北市這間超過一定時間沒賣,
新北這間貸款要被全數追回;
◎第三更絕,如果日後你被發現新北這間貸款,裡面有錢是拿去買別的房子(新北或北市)
新北這間貸款要被全數追回;
這一張切結書躲在對保文件裡面,就像折凳一樣隱身於街仿之中。
理論就不多說了,小弟淺見簡單講就是先賣再買,
契約打交屋後你要繼續租幾個月,最好是付點租金給買方,然後約定一個你有把握的時間
找到買的房子、簽約、搬家和交屋,
這樣也皆大歡喜
以上供您參考
作者: luckyodi (友佳)   0000-00-00 00:00:00
K神不喜歡的那點 也是因為要居住正義才產生的切結書
作者: luckyodi (友佳)   0000-00-00 00:00:00
也不至於到全數追回啦 超過六成的部分追回而已
作者: luckyodi (友佳)   0000-00-00 00:00:00
偉哉馬政府打著社會公平的大旗 弄了一堆白癡政策 不但得
作者: luckyodi (友佳)   0000-00-00 00:00:00
罪一堆有資產者 而且成效不彰 另一方也不領情 結論=無能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0000-00-00 00:00:00
推樓上。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0000-00-00 00:00:00
打房是假,做秀是真。這個用邏輯辯證就知道了~~~
作者: Arron0105 (Arron)   0000-00-00 00:00:00
感謝你的建議~~
作者: bmv (================)   0000-00-00 00:00:00
推L大跟K大..
作者: playhome (重生)   0000-00-00 00:00:00
新北貸款不能買房,但可以定存買股玩期貨出國轉一圈
作者: playhome (重生)   0000-00-00 00:00:00
洗好澡後,看房子去
作者: tom6724 (tom)   0000-00-00 00:00:00
推這篇..很實用..但跟新屋主租屋不是很建議.最好是另租
作者: WaiToDog (歪頭狗)   0000-00-00 00:00:00
怕二屋貸款成數低的話,用太太(無不動產)的名字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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