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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380萬小套房求婚 遭拒要不回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姓男子出資380萬元,在新北市三重區買套房送給李姓女子
並求婚,對方卻拒婚,張男憤而打官司要求歸還380萬元,法官認定是贈與判敗訴;張男
不滿另提訴訟,法官仍判敗訴;本案可上訴。
李女向法官指出,她因失婚而獨自扶養2名子女,對婚姻仍有恐懼,因而拒絕張男的求婚
。
對於張男要求撤銷贈與並還錢,板橋地院法官認為,張男可能為了取悅對方才贈屋,且無
證據證明,李女曾同意若未共組家庭就須還屋,因而再判張男敗訴。
據查,原本已婚的張男在離婚1個月後,買屋送李女,不料求婚遭拒,買屋的錢拿不回來
,張男竟向前妻自白曾與李女通姦,前妻提告後,檢方將李女不起訴。
據了解,張男的前妻事後另提確認婚姻關係存在勝訴,所以張男婚也沒離成,跟李女求婚
也失敗,又損失380萬元,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380萬小套房 "?三重那一房間幾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