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昨天晚上已經跟A小姐談過了
原買方因為工作轉移的關係,所以不想買了
但是因為已經簽約過了,如果原買方不買的話要付違約金
如果要給仲介賣的話又有奢侈稅的問題,且該公司不允許隨便換約
所以找我假裝是親戚轉讓給我比較沒有問題
另外A小姐給我看的原買方的簽約單上面的價錢跟要我買的價錢是一樣的
所以沒有被原買方加價的問題
不過因為原買方已經簽約簽好了,且已經付了訂金與簽約金的部分
所以A小姐提供下面的方式給我
先等公司把新的合約(我的名子)審閱完畢
然後跟原買方約出來
用支票的方式(或是當面匯款)給他,並請他當場簽收,留影存證
(這邊才開始付錢)
沒問題之後
把原買方的的合約收回來給我
A小姐會在我的合約上面蓋上已經付款項目 : 訂金 , 簽約金
其餘款項就照著建商的付費方法走下去
之後交屋就直接給我 , 不會有原買方的問題
以上是A小姐建議我們走的方式.
請問以上的流程合理嗎?
有沒有什麼隱藏的問題或是陷阱之類的嗎?
因為是第一次買房 , 所以比較緊張且問題也比較多
希望大家可以給個建議
謝謝
※ 引述《CheesePig (邊潛水邊吃起司)》之銘言:
: 最近一個之前看過建案的銷售小姐(A)打電話過來說
: 她賣出去的樓層有一戶的位置還不錯
: 只是原買方對保有問題,所以原買方就不要買了
: A小姐就問我有沒有意思假裝是原買方的親戚然後轉移(買)房子過來
: 因為算是私下交易,所以沒有約在建商的接待所談(還沒去談)
: 建案地點的部分自己看過幾次了,沒有問題
: 價錢的方面,也比自己之前去談到的價錢要好
: (因為原買方買的時機比我早半年)
: 想請問一下,以我的這個case有沒有哪邊要注意的?
: 會不會有什麼陷阱之類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