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投資客成立公司炒房的成本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1-02 00:46:08
當然合法壓
依法應利事業登記
把相關營業項目列入
依法以法人名義購入,不能用人頭歐
貸款以法人名義貸款,成數低,利率高
法人名義購入
第一年15%奢侈稅
第二年10%奢侈稅
賣房子的時候要開,建物部分的統一發票
依法繳納營業稅
年度營所稅
你要怎樣搞都可以
第一年賣掉,奢侈稅+營業稅+營所稅+利息+仲介費+管銷
你成本大概是購入總價的25%~30%
2千萬的房子大約有500~600萬的成本
只是這樣的高成本,你要賣給鬼
※ 引述《marchand (try harder)》之銘言:
: 之前勇哥被抓的新聞喧騰一時 國稅局說以營利為目的買賣房子
: 就該成立公司 申報營業稅 營所稅等等
: 請問如果一位投資客乖乖成立公司 誠實申報所有的稅 相關成本大約是多少
: 例如以兩千萬在台北買入房屋 一年內以三千萬賣出
: 總共要付的稅有多少呢(加上奢侈稅 個人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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