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針對投資客的選擇-賣家售後5年贖回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1-26 21:00:36
※ 引述《littlesand (寒江雪)》之銘言:
: 朋友有間房子,想售5000萬,但其實他希望能續用(門市營業用-今年會重新裝潢),
: 所以還希望之後能贖回,只是他工廠正在擴廠,希望能有更多靈活資金。
: 辦法是這樣:
: 1.售出後簽租用5年約,在租用的期間,抓2~3%的年利率,比如一年120萬,
: 相當於一個月10萬租金,所以投資客五年就有120*5=600萬的收益。
答:這租金很正常,沒有特別的高,這不是原屋主特別贈送給我的,
: 2.買回的部分,五年後他希望能有優先承購權,買回時會多附上5%的增值,
: 即5000*5%=250萬。
答:放五年才賺5%。這不夠增值稅,一般長線投資客找個五六年後捷會通車的地方賺的
不會只有5%.一般而言是60%-120%之間。
若是我不買這房子,賺的少,而且有設限,我買別的房子,沒有買回的限制。
若銀行貸不下來,這房子若值4500萬元,銀行貸到3000,你找民間貸1000是簡單的,
對方會要求二順位設定,月息2%-2.5%之間,1000萬元,五年利息是120%也就是1200萬元
這比你設定的5%多了24倍。
建議要賣就賣了,賣了要租同時談好,別加五年買回這一項
: 也就是5000萬投下來,五年後回收5000+600+250=5850萬,不知道這樣對投資客來說,
: 有沒有吸引力呢?或者是會產生什麼樣的疑慮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