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結婚後有自住的需要,
所以在版上作了點功課後,
便就開始了看屋旅程,
近日看到某一建案,
對於建商的說法有點不了解,
麻煩各位看房高手解惑.
建案的總地坪為1031坪,
共6棟樓122戶,B1/B2是停車位,
大廳佔約67.5坪(其餘為走道與花園),
權狀40.13坪,
建坪30.93坪,
屋內實際21.96坪,
坡平車位9.2坪(含車道),
每層樓有2戶,坪數相同,
每層樓梯+電梯共12坪(每戶各持分6坪),
再若依建坪與屋內實際坪數計算,
公設比約29%,為8.96坪,
8.96-6=2.96坪為122戶持分大廳坪數,
建商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若成交後會有:
土地權狀持分7.12坪(其中2棟較大持分也較大,其餘7.12坪),
以及建物權狀40.13坪,
土地持分部份是會分走道/花園+指定我購買的那棟樓嗎!?
還是只是每戶平均持分呢!?
以上2項煩請各位先進解惑,
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