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carlito1120130401130735
2.內容:
屋主要1千萬沒賣到 判仲介沒錢拿
TVBS 台中報導
台中市發生一起因為奢侈稅引發的房屋買賣糾紛,1名屋主委託仲介賣房子,還要求不管
賣多少,要實拿1000萬,結果房子以1050萬成交,扣掉奢侈稅和仲介佣金,屋主實拿不到
1000萬,他指控仲介員當初沒有告訴他奢侈稅金額決定撤銷契約,法官認為奢侈稅眾所周
知,屋主不會不知道,但仲介員沒有讓屋主拿到1000萬,沒有完成委託,因此判屋主不必
付仲介費。
賴姓屋主委託房仲業者出售一棟透天厝,賣方出價1050萬,1天內成交,簽約之後屋主卻
反悔不賣,要撤銷契約,原因是當初他要求房仲員不管賣多少,要實拿1000萬,但是他指
控房仲員沒有告訴他奢侈稅要被扣多少錢,再扣掉仲介佣金,算下來他實拿不到1000萬。
仲介員同事:「給我們的底價是1040萬,1040萬扣掉這些費用,1000萬成交,4%的服務費
就40萬,還有增值稅,對不對?怎麼算也不可能1000萬實拿。」
房仲員同事私下透露,按照屋主原本開價根本不可答應實拿1000萬,不過仲介公司主管都
在開會,目前沒有正式回應,法官認為奢侈稅眾所周知,屋主不可能不知道,但屋主實拿
不到1000萬,仲介員沒有完成委託任務,因此判仲介員敗訴,不能要求屋主支付仲介費。
3.心得或感想:
實拿不是指 扣除服務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