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奢侈稅慘案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4-04 01:32:15
基本上奢侈稅現在連國稅局都還沒很搞得清楚狀況
打去問有的不管你什麼原因,就跟你說要繳.....
也有跟你說你就過戶就知道要不要繳了......
如果是代書打去找認識的問,有時說要有時說不用,狀況外...
不過回歸到正題
過戶會有兩個日期
登記原因發生日(簽約日)
登記日期(到地政那邊完成登記移轉日期)
登記日期會比較後面
老實說兩個日期國稅局還搞不清楚要用哪一個
基本上我都是建議客戶用後面那個
以免被國稅局請喝咖啡
以下不完全針對此案回答
: 1.罰金50%政府在沒通知沒警告的情形下直接罰,完全沒給補報稅的機會,
: 賣屋二年後突然叫我繳奢侈稅並直接罰款50%,
: 這個可以找議員或誰申訴,請國稅局要有通知及補報的機會,
: 不要再讓其它的平民老百姓癱軟?
最重3倍
不用提醒你,沒主動申報就罰
: 2.國稅局課稅理由是,配偶名下有房,但我們國家不是夫妻財產分開的嗎?
: 先生名下雖有一房但不是我在住,國稅局小姐說這是明文公開法律,是我自己沒看清楚!
: 那我是不是也要去背六法全書?希望政府可以多宣導,在這裡提醒大家要留意這一條法則.
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有一戶
或是兩戶的前提下,只能賣之前買的那戶,不能賣後買的
很多人都是死在,不知哪時候繼承來的持分遺產
那怕是千萬分之1坪的土地
當然也很多人是早期祖先土葬的墓的
也有可能是完整的也可能是不知多少分之幾的持分(之後繼承又繼承)
只要有通通都不行
: 3.98年12月2日跟建商簽約買屋,100年12月3日跟仲介簽約賣屋,
: 仲介跟代書都跟我大聲說絕不會被課奢侈稅,我竟然無知沒看奢侈稅內容相信專業,
: 結果國稅局說起算日是都過戶後的權狀上日期為基準,
: 但仲介保證時我沒錄音,現在可以要求返還6%服務費嗎?
上面我有說了
仲介趕鴨子上架吧
: 4.在這裡再跟大家分享一個慘痛的仲介經驗,
: 我和仲介簽約時有明訂賣不到310萬不能收仲介費,
: 結果仲介竟說反正我只要310萬,多賣的20萬是它們的,
: 並吃著檳榔很江湖的要我簽收6%的變更合約書!
如果買方他也有收就是違法
規定是買賣雙方加起來不能超過6%
: 所以大家記得仲介費的上下限都要明寫加進合約裡.
: 49萬5仟的稅,等於我要月領4萬以上,不吃不喝小孩不上學的一年薪水.....
: 想到真的很無助.....
:
作者: kai761   2013-04-04 01:34:00
3條3項 買入登記日,賣出簽約日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4-04 01:36:00
打去問國稅局 多打幾次每次都不一樣 XDDD反正就是用登記日期 一定不會有問題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4-04 01:37:00
而且我說過 奢侈稅指死到一般課 沒死到投資客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4-04 02:46:00
自住客不賣就沒事了 死的是偽自住客...
作者: sfrankie (Alaska)   2013-04-04 07:33:00
第一棟持分一半,第二棟買賣,這樣也要課奢侈稅嗎?另一半是家族成員,非配偶或子女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3-04-04 08:08:00
一堆人還說奢侈稅不該修不該廢 這種案子會越來越多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4-04 08:56:00
沒辦法,很少人家族土地房屋糾葛到自己會很小心這種問題.
作者: mayko (mayko)   2013-04-04 08:58:00
至少奢侈稅該修...幾百分之一幾千分之一的,就不該計入了.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3-04-04 09:00:00
無聊 幾個個案就在說法條該廢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2013-04-04 09:26:00
黃大點出重點 所以大家買房後都會開始看好房市:P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4-04 11:54:00
賠錢不應該課稅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16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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