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香港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3/04/04/IN1304040042.htm
2.內容:
福布斯中文網總編輯周健工日前在微博上發佈一條信息指出:「2012年房地產業銷售6.4萬
億元,繳納契稅2874億元,房產稅1372億元,營業稅4051億元,土地增值稅2719億元,繳
稅合計約1.1萬億元,銀行房貸餘額12萬億元,獲8400億元利息,土地收入28517億元,政
府和銀行從房地產獲得收入47917億元,占6.4萬億元收入的75%。」記者根據財政部公佈
的數據,驗證了此說法的準確性。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政府究竟從房地產銷售中拿走了多少收入,日前這一話題引發高度關
注。根據官方數據計算粗略估計,政府和銀行2012年從房地產獲得收入47917億元,佔全
年房地產業銷售額6 .4萬億元的75%。雖然這種簡單相加的計算方法在業內人士中引起不
同觀點,但政府從房地產行業中拿走的土地出讓金和稅費比例偏高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
2012年,我國商品房銷售額64456億元,比上一年增長10%.與此同時,來自房地產行業的
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也非常可觀。其中,土地出讓金歷來是政府從房地產行業中收取的
最大比重收入,一般會佔到房屋銷售價值的40%左右。至於來自房地產行業的稅費有多少
,財政部的統計數據給出了答案。
房地產開發週期較長,主要包括立項環節、規劃設計環節、融資環節、土地取得環節、拆
遷安置環節、工程建設環節、預售環節、銷售環節、出租環節,項目清算環節。而這些環
節幾乎都會涉及到稅費徵繳的問題。
目前房地產企業開發和保有環節的稅費主要有11種,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耕地佔用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市
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
記者發現,上述統計其實還有保守成分,比如並沒有統計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
稅等稅種。這些稅種並非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而是面向更廣泛的單位徵收。因此房
地產去年貢獻的實際稅收將超過1.1萬億元。
對於政府和銀行從房地產銷售總額中拿走75%的說法,業內專家也發表了不同的看法。廣東
省房地產協會理事趙卓文昨日指出,土地出讓金不應算為房地產行業當年銷售收入的成本
,因為當年賣出的土地要經過兩到三年的開發週期才能對外銷售房屋。但他同時也指出,
地方政府對來自房地產行業的收入依賴偏高已經是不爭的事實,這對調控政策的推行產生
一定影響。
3.心得或感想:
台灣應該也要來個漲價歸公才對
香港政府都拿了75%,台灣也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