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home-sale版的大大
小弟有個退訂的問題想詢問.
由於最近才開始看房.
3/23(六)與竹北三期那看了個貎似不錯的預售屋.
加上女友也很喜歡
一時衝動之下刷了十五萬付了訂金.
但在後來跟親朋好友研究後. 發現地點太遠,
對面又有工廠, 又八戶兩梯. 如此之類的.
發覺當下真的被代銷的說辭唬到.
多方考量之下.五天後3/27(三)前去退訂.
當下被代銷勤說了大概一~兩個小時.
總算他們承諾可以退訂.(當下代銷的副總說禮拜六可以來拿支票)
但小弟一時忘了錄音
只簽了一張客戶退戶申請書.(上面未有蓋章)
有註明日期.
當禮拜六想去拿支票前, 聯絡代銷小姐
卻被告知建設公司有一~二星期的處理流程.
又過了一禮拜4/3(三).
又被告知代銷的董事長南下.
未有簽呈, 又要到下禮拜才會有支票下來.
醬子一拖再拖, 小弟是否又被代銷再次唬弄哩?
這樣的退訂程序, 經詢問別人退訂流程.都是很快的.
請問小弟如何自保安然取回訂金嗎?
拜托各位大大指導一下.
小弟一兩個禮拜都睡不好.
很冏中...
再麻煩了. 感恩.